东营仲裁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2-15

东营仲裁办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09年,东营仲裁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七大及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办发[2007]54和鲁政办发[2007]85号文件的要求,明确办事时限,建立了规范、高效、透明的工作运行机制,使政务公开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高效、务实、廉洁,从而树立了仲裁机构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我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每季度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每个科室都安排专人具体承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从而形成了由上到下,职责明晰的工作体系,为及时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提供了组织保证。为更好地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办一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要求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另一方面,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办还在市政府政务网上公布了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和受理电子邮箱,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向我办查询、咨询相关信息。在制度建设方面,我办一是健全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在政务网站上公布信息公开受理制度和办理流程,并对能够当场答复的申请及时予以答复。二是建立了电子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通过相关制度的实施,为科学、及时有效地开展政务信息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办政务公开平台为东营仲裁网站和东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2009年,通过市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网公开的信息有19条,包含7个规范性文件,11条工作动态。通过东营仲裁网站进行公开的工作动态信息69条。

四、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我办没有接到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来自案件当事人的申请,我办按相关规定对所有当事人申请信息查阅进行了反馈,但不对社会进行信息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对政务信息公开采取不收费方式进行。

六、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发生一起因公开申请提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按照《保密法》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统计数据保密审查的责任和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全部经办领导和相关科室进行保密审查后,在有关媒体上对外公开。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机关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办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干部职工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二是抓重点促深化。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 加大真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务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东营仲裁办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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