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市退役军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 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由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编制而成,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附表、附图等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ongy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93号;邮编:257091;电话:0546-8087636;电子邮箱styjrswjbgs@dy.shandong.cn;传真:0546-8085233)。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聚焦持续做好政策文件、机构设置、行政服务等事项的规范公开,围绕重大事项、重点领域,开通专项栏目中心工作,落实信息“五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常态化公开局长办公会议有关内容,落实利益相关列席制度,邀请重点优抚对象等服务对象列席局办公会议1次。

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举办“政务服务培训”活动1次,不断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11件,并全部配发解读材料11件,多样开展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着重围绕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惠民利民举措及新旧政策差异等退役军人普遍关注的政策热点开展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民生问题,保障社会各界和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2)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事项4项,由相关负责人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申请人提出的获取信息的方式及时答复办结,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规范答复程序,确保答复精准,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


(3)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针对年度工作重点,及时编制调整《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调整后的目录涉及13个一级类目、38个二级类目,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了极大方便。建立健全局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2022年出台规范性文件4件,按照规定时间予以公开并配发解读材料,全年无清理的规范性文件。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规范内容组成,设置优化了领导分工、机构职能等栏目,实现了基本情况的全面公开。微信公众号设置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民声互动等栏目,门户网站开设包含权益维护、退役安置、就业服务、政策服务、英烈褒扬、军休安置、优待抚恤、双拥工作、教育培训八个方面政策服务专栏,规范政务新媒体管理,实现多渠道公开,让公开更惠民。

(5)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进一步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制定《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年召开工作推进会3次,组织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参加上级培训1次,及时高效地推进工作开展。2022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导致的投诉举报或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4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 | 0 | 0 | 0 | 0 | 0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比较被动;二是政策解读类形式单一,没有从多角度进行政策解读。202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加大培训力度,邀请政务公开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政务公开活动切实加强公开主动性;二是多角度、深层次进行解读,向社会和广大群众主动公开政策以及相应的配套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方面。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2年,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局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领导机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基本要求,将新提拔使用的干部全部纳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级负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工作格局基本构建,政务公开领导坚强有力,推进了工作的有序开展。逐项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东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

3.2022年我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4.工作创新情况。利用政务公开平台,积极创新解读渠道,采取微动漫方式,结合本局退役军人相关政策进行解读。让解读更直观,更高效,不断拓宽政民互动交流渠道,普及政务公开知识,增加政务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

5.无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无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30日
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文解读: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H5解读: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音频解读:东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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