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ongy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98号,邮编:257091,电话:0546—8327911,电子邮箱:dyszj@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认真落实《条例》和《关于印发2024年东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东政办〔2024〕17号)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1)主动公开。2024年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地在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务信息526条,在市住房城建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务信息937条。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力度。实施行政审批结果公告公示制度,全年公开行政审批结果公告公示284条,住房保障领域(包括危房和老旧小区改造)公开36条。“双随机、一公开”领域公开15条。
二是加强重大政策和配套解读发布。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丰富解读形式,强化解读效果,全年发布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29个,全部做到应解读尽解读,每个需要解读的文件都有两个以上的解读方式。
(2)依申请公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事项,主动沟通,持续规范答复格式、完善答复内容,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切实提升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加强对拟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8件,依法依规办结78件。因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共1件。
(3)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按照信息类型明确审查要点,在信息发布前加强审核校对和保密审查工作。对主动公开文件审核是否同步配套政策解读,对不予公开的政策文件是否明确法律依据等进行审核。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在“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网站”开设政务公开专栏链接。开设了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公众号。
(5)监督保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2024年,参加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1次、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1次。2024年,未发生因政务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因工作不力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6 | 2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0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058 | ||
注:2024年《市直公共租赁住房评分轮候配租规则》、《关于印发<东营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等2个文件废止,《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提高建设工程审批效能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全市人防工程审批和建设监督管理工作意见》《东营市低值可回收物补助办法(试行)》《关于印发<东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4文件到期失效。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74 | 4 | 0 | 0 | 0 | 0 | 7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1 | 0 | 0 | 0 | 0 | 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0 | 3 | 0 | 0 | 0 | 0 | 5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9 | 0 | 0 | 0 | 0 | 0 | 9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74 | 4 | 0 | 0 | 0 | 0 | 7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注:其他情况1件,为不属于政府信息类型。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2 | 0 | 1 | 0 | 3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综合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仍存在发布审核把关不严,出现表述性错误等问题。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文件缺少实质性解读存在照抄原文、简单罗列标题进行解读等问题。三是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效率仍需进一步提升。对于以上问题,市住房城建管理局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严把信息审核关。二是不断地学习解读材料制作技术,深入学习政策文件核心内容,准备把握解读关键,提高解读材料质量,确保政策解读效果。三是强化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进一步加大统筹办理疑难复杂申请件的力度,在遇到意义重大、内容敏感,涉及业务多、事件复杂的政府信息申请时及时启动会商,稳妥处理申请。目前,市住房城建管理局相关工作得到有效改进,在下一步工作中仍需进一步完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 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印发了《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组织人员参加了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和东营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培训,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7件,除依申请文件外6件都已公开并都配备解读材料,更新了政务公开目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公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的信息。按时公开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和抽查清单,公开100多条检查结果信息。全年共承担民生实事3项均已完成,并及时公开进度情况。全年共召开局长办公会12次,会议内容和议题都已经公开,第10次局长办公会邀请了东营区史口陈家液化气站副站长赵子龙和东营市旭鑫燃气公司负责人王辉参加作为利益相关方参加,两位负责人在会上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会议采纳并进行相关研究。第12次局长办公会邀请了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街道办事处物业办负责人陈敬和东营市金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李玲玲参加,对第一个议题《研究<东营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进行了相关讨论,并发表意见看法。
3. 2024年,承办的市人大代表建议25件(其中:主办11件、协办14件),政协提案65件(其中:主办39件、协办26件),主办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已全部完成面复,满意率100%。其中,公开主办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11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39件。
4. 9月19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以“实境参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为主题,开展现场观摩交流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媒体记者、市民群众等参加。
观摩人员先后到弘海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地参观,现场听取工作人员讲解老旧小区改造总体情况,详细了解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和推进过程。通过此次“政府开放日”活动,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下一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探索更多形式的政民互动途径,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水平,畅通政民沟通渠道,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9月26日,以第47个全国“质量月”为契机,东营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开放日活动成功举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俞海泓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住建部门分管负责人、监督机构、检测机构负责人,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施工总承包企业相关负责同志,业主代表等共计100余人参加。
5. 本机关本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6. 本机关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 本机关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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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解读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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