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而成,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市大数据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南一路财金大厦6楼609室;邮编:257100;电话:0546-8388107;电子邮箱:sdsjjbgs@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自从2024年3月,东营市大数据局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水平,实现政务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双确保、双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1)主动公开。
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咨询和办理业务。针对政策文件的发布和解读,进一步细分内容,优化形式,2024年公开发布部门文件2件,通过文字、图片、问答式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方便公众更好理解政策、享受政策。
(2)依申请公开。
自从2024年3月东营市大数据局成立以来,始终保持公务邮箱、政务公开专线电话等渠道的畅通。2024年,东营市大数据局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我单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坚持部门网站信息按照要求保持动态更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年度清理结果。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推进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体,微信公众号为辅助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大微信公众号利用率,2024年市大数据局公众号推送宣传信息共计641条;省大数据局公众号推送东营宣传稿件共计44篇;东营政务信息上榜4篇;数字强省简报上榜2篇,丰富了民众获取信息的途径。
(5)监督保障。
制定明确的责任清单,细化职责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定期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召开政务公开会议3次,年度内召开业务培训会1次。2024年,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导致的投诉举报或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不够深入全面: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过于表面化、形式化,缺乏深度和全面性,未能充分满足公众的需求。同时,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更新滞后的情况,影响了信息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2.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多样: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相对单一,主要依赖于政府网站和公告栏等传统渠道。在新媒体和社交平台的运用上不够充分,导致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限。
3.工作人员认识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影响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
改进情况:
1.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公众的需求和关切,确保公开的信息更加全面、深入。同时,加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确保信息能够及时更新和发布。
2.丰富公开形式: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和社交平台等现代传播手段,提高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优化网站结构和功能,提高用户体验和互动性。
3.加强培训教育: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研讨会等活动,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提高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不断改进和完善中。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公开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4年,我局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均无偿提供,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积极践行国家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指导,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以服务保障为核心职责。强化政策公开服务,确保政策内容的透明度,并增强其可理解和操作性。致力于推动政策制定、解读、评估及决策过程的科学化与高效化,使政策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关注服务对象的需求,实施精准信息推送,确保信息的高效与便捷获取。加强政民互动,通过诸如数字强市宣传月、政府开放日及意见征集等多种途径,构建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有效沟通桥梁,促进双方的深入交流与合作。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4年,本机关承办人大代表建议0件,协助办理政协提案2件。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进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4.工作创新情况:本次政府开放月,政务工作人员、群众代表及企业代表等15人受邀参观了数据要素产业园,城市大脑运作平台和算力中心一期建设。通过实地观摩、政策宣讲、互动交流等形式,让公众近距离了解政府工作。将数字强市宣传活动与政府信息公开相结合,通过“问需于民”等活动,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共同推动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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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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