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4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要求编制,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统计附表等内容组成。本报告包含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y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金盾路1号市公安局;邮编:257091;电话:0546-717524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营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和时效性。

(1)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东营市公安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部署,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截止到12月31日,全年通过东营市人民政府网站、东营市公安局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0条,涵盖公安新闻、预警提示、通知公告、建议提案、部门文件、财政预决算、重大会议、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全年召开局长办公会6次,公开6次。进一步加强对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发布的部门文件,以方便公众获取为原则,采用PDF、Word等形式发布,同时发布文字和音视频解读,并与政策性文件进行了互链互接。及时公开2024年度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部门预算和2023年度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2)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2件,其中,市局收到18局,申请方式为:网络申请16件,纸质邮寄2件;垦利分局收到4件,申请方式为:网络申请4件;东营分局收到6件;申请方式为:网络申请6件;河口分局收到4件,申请方式为:网络申请4件。当年度办结32件,按时办结率100%。与2023年相比,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数量增加6件。全年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1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调整完善了东营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共规范调整一级目录3项,二级目录12项;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以“五公开”为链条,打通应公开事项的各个环节,确保从始至终环环相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从文件制作源头强化公开意识,确保每件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都在规定期限内公开,并配套予以解读。


截至2024年12月底主要领导参加部门办公会6次。

(4)平台建设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东营公安微博官方帐号、东营公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东营公安微博官方帐号发布1258条,东营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1574条。全年未发生因市政府网站错误信息发布引发的网络舆情。


(5)监督保障情况。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公开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相关制度,严格信息发布程序,促进信息发布内容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严防涉密信息泄露情况。本年度,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培训2次,市公安局组织本部门内部政务公开工作培训1次。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计划,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学习培训,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2024年,全年未发生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及因信息公开不力而产生的责任追究问题。


我单位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的任务,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圆满完成了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91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141(不含简易程序)

行政强制

2407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909.9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0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0

0

0

0

0

0

2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2

0

0

0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市公安局在政务公开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解读不足。因公安工作保密要求高、发布规范性文件有限等原因,政策解读数量不足、质量不高,解读要素不全等问题。二是格式不规范。行政执法公示等信息在发布时存在格式问题,如未按要求以年度为单位发布信息,或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历史信息未清理。三是意识与机制方面公开意识不足。部分单位和民警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缺乏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导致一些应公开的信息未及时公开。四是工作机制不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内部协调、审核把关、监督检查等机制不够健全,存在信息发布流程不规范、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五是社会监督渠道不畅。虽然设置了监督保障相关栏目,但在实际工作中,社会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意见反馈和处理机制不够完善,公众的监督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在新的一年里,市公安局将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依据相关法规,制定或完善信息公开和审核发布等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各环节流程及保密审查要求。二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强化新媒体应用。以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为载体,实行新媒体政务公开,安排专人负责平台信息发布、运维和技术维护,及时发布热门领域信息,提升信息传播力。深化媒体合作:与各级媒体合作,积极发布公安工作信息,广泛传播公安工作动态和成果。优化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对重要政策文件采用图表、动漫等多种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推动“集成式”解读,从多方面说清讲明政策内涵。四是增强公众互动效果,及时回应关切。利用新媒体平台、网络留言等渠道,及时回复网友留言,解答群众疑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严格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我局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4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提升政策解读发布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对上级政务公开要点进行了分解细化,逐项落实到具体责任处室及责任人,确保公开任务有人抓有人管。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全年共公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 7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代表建议及委员提案均在时限内按时答复,并全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答复,答复满意率达到100%。

(四)工作创新情况。充分利用网络直播渠道,通过官方直播,网络大V警员直播等形式宣传传播与政务公开相关内容;开展“警营开放日”活动,倾力打造警企会客厅,邀请企业群众代表走进警企会客厅,面对面评议、点对点沟通。建立警企服务工作群,打造 “指尖警务室”,与企业互通共享信息。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依申请公开中3件其他处理情况均为与申请人沟通后,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本机关认为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本机关认为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年报文字版:东营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年报PDF版:东营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电子书解读:https://book.yunzhan365.com/uqetr/vcvh/mobile/index.html

图文解读:东营市公安局关于《东营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一图读懂

       视频解读:东营市公安局关于《东营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视频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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