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结合2024年东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dongying.gov.cn/col/col38805/index.html?number=A10000&vc_xxgkarea=dongyingshi&jh=264)查阅或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营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

2024年,通过东营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题、东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东营财政”新浪微博及“东营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0余条。机构改革后,及时更新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咨询和办理业务。持续做好政策解读,2024年发布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发布政策图解7篇、文字图解7篇,联合市水务局、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东营市分行等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开展“送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活动3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解读会”政府开放日1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件,内容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债务数据等方面。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未出现收费、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收集、审核、发布等流程,做好隐私排查、错敏词修改等。3月份,公开东营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24年,东营市财政局共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清理失效政策性文件7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计1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完善局门户网站与市政府网站的联动配合机制和在线互动功能。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优势,及时发布权威信息。2024年,通过“东营财政”政务微信公众号、“东营财政”政务微博发布信息600余条。

(五)监督保障。

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发布流程》等内容,规范政府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机制。根据机构和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小组成员。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积极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今年共开展各类相关培训3次;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4次,政务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024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因工作不力引起的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7

1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对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策文件解读水平尚需提升。对政务公开的新要求学习掌握不准确,解读水平不高,部分文件解读材料解读内容较为简单,需进一步细化解读材料。

二是创新政务公开推进尚需突破。对外信息发布渠道较为单一,与受众的互动性不够,需探索通过体验互动、项目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邀请群众走进政府机关、了解政府运行,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东营市财政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单位对照《2024年东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2024年山东省财政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形成了《2024年东营市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保障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同时,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持续推进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政府债务、政府采购、国资国企、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等财政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9项,其中主办1项,协办18项;市政协代表提案25项,其中主办2项,协办23项。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代表提案均已全部办理完成答复,满意率为100%,并全部已公开。

4.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利用东营市预决算公开平台,调度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区政府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不断提升预决算公开水平。

二是依托“政府开放月”活动,举办“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解读会”开放日活动,通过线上征集、线下邀请方式,邀请部分银行、保险、证券、金融组织职工和群众代表进行座谈,现场解答代表对金融监管、金融服务方面的疑问,并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pdf版:东营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word版:东营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图文解读:一图读懂|东营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电子书解读:https://book.yunzhan365.com/eymsj/drbm/mobile/index.html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