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3年度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辽河路118号;邮编:257091;电话:0546-808782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动态更新了领导干部信息;进一步完善了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及时发布了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召开舆情会商研判会议4次,对发现的舆情问题和突发应急事件,严格按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积极采取措施,确保问题得到有效妥善处置,共处置网络舆情6起;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通告3期,1613批次样品的合格、不合格产品信息。向社会公布汽车轮胎、液化石油气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14期,264批次样品质量信息;制发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条,配发解读材料10条,组织召开和参与新闻发布会10次,主动公开局长办公会议11次,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局长办公会议3次。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同比增长25%。内容涉及停车场收费、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及行政许可等方面,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我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均当天登记受理,答复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正式答复书回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梳理修订了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界定流程。强化规范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严格遵守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动态调整更新规范性文件库,本年度我局新发布规范性文件4件,废止0件,失效3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要求规范重点领域公开专栏设置,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严格落实网站集约化建设管理要求,充分利用“东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登记窗口等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采集、报送、审核、发布等环节的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五)监督保障。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成立了新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作为牵头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各科室、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切实保障人员力量和经费投入。积极开展和参加市里、系统内部组织的相关培训活动(会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和能力。2023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因工作不力引起的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4 | 3 | 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39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8 | ||
行政强制 | 13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质量不断提升,但是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角度仍然比较单一、相关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典型经验及创新型工作做法等交流信息质量不高等。
2024年,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对标市直政务公开先进单位,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方式多样化,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变“单一发布”为“多元讲解”。持续扩大决策制定公众参与度,健全重要决策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座谈讨论、专家论证、在线征集调查等多种形式扩大公众参与,加大民生关切回应。持续提高政务公开相关信息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各科室、单位及经办人员的指导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市场监管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经统计,2023年,本机关未办理达到收费标准的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成立新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单位)抓落实,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完善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实施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安排部署全局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深化督查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列入专项督查,加强调度督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扎实实效。定期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积极组织“请进来”,先后组织开展“放心消费体验”“计量在身边质量护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等形式的开放日活动10次,积极推进阳光、透明、服务型政府建设。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承办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3件,全部为协办件;承办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提案30件,其中主办11件、协办19件,实现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
(四)工作创新情况
一是推行“红黑榜”公示制度,提升监管手段。印发《东营市食品安全“红黑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每月在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一期食品安全“红黑榜”。公示内容包括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上榜原因等基础信息,以及能够客观反映食品安全状况的现场照片信息。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制止餐饮浪费落实情况良好以上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列入“红榜”;落实情况较差或制止餐饮浪费不力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榜”予以曝光。对列入“黑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实现脱“黑”转“红”,让“黑榜”真正动起来。“红榜”单位得到了鼓励,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其他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视食品安全管理。“黑榜”单位曝光后,相关商家业户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做好线下药品科普宣传,提升药品安全意识。在联合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印发《药品监管与网格化服务管理协同联动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加强检查指导,搭建沟通平台,推动药品监管与社会服务管理网格有效联动,引导网格员积极参与药品安全共治工作,发挥科普宣传员、线索收集员、纠纷调解员、安全协管员作用,形成了以部门为主、社会网格配合的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遴选乡镇卫生院、药店建立第一批“百店千村”药品科普宣传站,配备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面向公众开展常态化科普宣传。结合全市“万名干部下基层”“科普宣传下基层”活动,将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延伸到村居、农村大集,增强了基层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WORD版:东营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PDF版:东营市市场监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图解:
电子书解读:https://book.yunzhan365.com/fcutn/ddcu/mobile/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