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网址:http://sthj.dongy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联系(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100号;邮编:257100;电话:0546-8079878;电子邮箱:shbjbgs@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市生态环境局坚持紧扣公众关注焦点和社会舆论,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东营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大新闻事件等信息,按要求做好环境质量、执法监管、污染源监测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东营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通过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292条,政策解读信息12条,动态信息312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58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次。

(2)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东营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和答复格式文书》,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2024年,全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0项,其中市局收到22项,较2023年增加6项;各分局收到8项。30项公开事项中,全部公开23项,无法提供7项。收到行政复议0项,行政诉讼0项。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我局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毕。


(3)政府信息管理。按要求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年度制发2件、废止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的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在局官网公布。在制订生态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广泛征求和听取公众意见,共发布意见征集信息5条,并及时向公众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制定《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4年版)》,定期调度督促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结合,合力发出东营环保声音,搭建好“东营环境”微信订阅号及官网平台,2024年,局门户网站总访量达到1785398次,较2023年上升91.88%,微信公众号订阅量达到34623个。


(5)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制发流程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素养、建强队伍。加强对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24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其他责任追究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3

0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意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随着社会对信息公开有着更高要求与期盼,生态环境信息发布质量与公众需求间还存在一定差距,政策解读回应形式及互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在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全力推动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向上向好。一是丰富短视频、动漫作品、“一图读懂”等表现形式,加强对重要政策的全面解读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修订完善网站管理办法,细化管理要求,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机制、流程、渠道、形式,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公众关心关注为核心,细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基层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推动具有公益性质、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直属单位按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优化网站智能检索功能,提升公众网上查阅信息、咨询办事体验和满意度。打通各类生态环境业务平台与门户网站数据后台,实现全平台政务信息数据同源、融合共享。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协调联动,推进网站和新媒体在信息、服务和应用等方面的不断融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合力和效果,切实增强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获得感。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5项,其中由我局主办的共0项,协办5项;市政协代表提案8项,其中我局主办共3项,协办5项。均已全部办理完成,答复满意率为100%,公开率100%。

4.工作创新情况;

坚持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结合,合力发出东营环保声音,搭建好“东营环境”微信订阅号及官网平台,发布文章3700余篇,局门户网站访问量较2023年上升91.88%;积极对接山东电视台、新华网、中国环境报、大众日报等媒体,刊发新闻40余篇,“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排污权交易改革等经验被省媒广泛报道;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政策解读;搭建宣教平台,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生态文明主题“开学第一课”、生态研学、净滩等活动17场次,宣传低碳生活理念,倡树绿色生活方式;组织环保设施开放等活动97次,受众人数达9944人次,保障公众对生态环保事业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5.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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