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编制而成,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东营”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ongy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南一路266号;邮编:257091;电话:0546-8308810;电子邮箱:dystjjbgs@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东营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相关文件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问题,不断提升统计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依法对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简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计数据及解读、统计公报、双随机、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法定公开事项进行公开。采取全面解读与重点解读形式认真做好公开文件的解读,通过图片解读、专访解读等途径理解统计领域最新公开文件。精心组织策划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宣传活动,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举办统计法治宣传活动。2024年,东营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26条,统计数据信息16条,主动公开文件9份。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9件,已全部按期答复。其中,予以公开的信息19件,占总数的100%。依申请公开数量于2023年相比,数量明显上升。受理网上民声38件、在线统计信息咨询10件、咨询电话200余次,对外服务次数创历史新高。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东营市统计局依据统计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构建了层次清晰、内容完整的信息目录体系。将信息主要分为统计数据、政策法规、统计工作动态、统计执法、政务服务等类别。在统计数据类别下,又进一步细分月度、季度、年度数据,以及各行业、各领域的专项统计数据,确保公众能够迅速定位所需信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制度,即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审核内容包括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保密性以及是否符合公开要求等。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公开信息质量。2024年,我局新发布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失效0件。
(四)平台建设 在网站上精心设置多个政务公开专栏。“统计数据发布及解读”专栏定期更新月度、季度、年度等各类统计数据,涵盖经济、民生等多领域,为社会各界提供权威数据支撑。开通并运营“东营统计”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账号,以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统计数据解读、统计工作动态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职责,构建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配备专业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工作,保障工作的高效执行。定期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内容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信息撰写发布技巧、舆情应对等方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2024年,本机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或因工作不力引起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9 | 0 | 0 | 0 | 0 | 0 | 1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不足。在统计数据公开方面,虽然能按时发布基础数据,但对于一些复杂数据的深度分析解读不够。例如,在季度经济数据发布时,仅呈现了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等基本数据,缺乏对数据背后经济结构变化、产业发展趋势等深层次内容的剖析,公众难以全面理解经济运行态势。
二是公开渠道的便捷性和互动性有待提高。官方网站作为主要公开渠道,部分页面布局不够合理,信息检索功能不够强大。用户在查找特定统计信息时,可能需要花费较多时间浏览不同栏目,甚至出现无法快速定位所需信息的情况,影响了信息获取效率。政务新媒体平台的互动性不足。虽然已开通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但与公众互动交流不够频繁,对用户留言和提问的回复有时不够及时,未能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沟通民意、解答疑惑方面的优势。
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随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在信息收集、整理、发布以及解读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存在短板。例如,在撰写政策解读材料时,不能很好地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复杂的统计政策法规向公众解释清楚,导致解读效果不佳。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在发布统计数据的同时,同步推出详细的数据分析报告,运用图表、案例等多种形式,深入解读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预测经济发展趋势,为公众提供更具价值的信息。
二是优化公开渠道建设。重新梳理网站栏目设置,使其更加符合用户浏览习惯;完善信息检索功能,引入智能搜索技术,提高信息查找的准确性和便捷性。同时,定期对网站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页面加载速度快、运行稳定。强化政务新媒体互动功能。安排专人负责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管理,及时回复用户的留言和提问,做到24小时内响应。定期开展线上互动活动,如统计知识问答、数据解读直播等,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三是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统计业务知识、信息公开政策法规、新媒体运营技巧、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内部学习交流分享沙龙,鼓励工作人员分享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通过开展案例分析、经验交流会议等活动,促进工作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共同进步,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2024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 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4年,东营市统计局认真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根据《2024年东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的重点任务,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通过健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配套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规范。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以简明问答、一图读懂等形式,聚焦统计数据加强解读。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政务动态与统计数据。此外,还通过组织培训会议,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和政务信息有效性,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东营市统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4. 工作创新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统计工作透明度,东营市统计局精心编制并印发了《东营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手册》。本手册涵盖内容广泛,包括机构职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制度等方面。它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与方式,旨在保障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能使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统计工作动态与成果,为政府决策、企业发展和公众生活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此次印发《手册》是东营市统计局推进政务公开、建设阳光统计的重要举措,我们将持续优化完善,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5.没有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6.没有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7.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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