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而成,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部分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77号市委市政府大楼1012房间;邮编:257091;电话:0546-8386819;电子邮箱:dysfgwbgs@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发改工作职能,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公开平台功能,规范公开流程标准,着力提升公开信息的“含金量”,以高质量信息公开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东营发改”政务新媒体等载体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600余条。聚焦发改业务,突出公开了全市经济运行分析、重大规划、重点项目、能源保供与结构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控、粮食安全等领域的关键信息、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全年发布并配套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其他文件3件,动态更新机构设置、职能与领导信息。严格决策程序,对5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决策事项履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按时公开9项年度重点任务承诺事项落实情况。及时规范发布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信息。举办“走进国防动员 体验疏散演练”开放日活动,增进群众认知。
(2)依申请公开。全年累计收办信息公开申请7件,全部为自然人申请,较上年减少6件,降幅46%,申请内容主要涉及重点项目、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信用建设、招投标监管等方面,全部按时答复诉求人。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安全。加强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年内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依法清理失效文件7件,现行有效文件21件。推进政务公开与公文办理、业务运行流程的深度融合,提升信息管理效率。探索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标签化、结构化处理,便于公众查询和理解。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加强和优化平台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发布、传播和服务的精准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完成委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的优化升级,强化分类导航和内容关联功能。加强“东营发改”等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与管理,不断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和政民互动的时效性。配合市政府优化线上依申请公开系统,提升用户体验。
(5)监督保障。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与常态化推进机制。及时调整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要求融入发展改革业务全过程,并纳入内部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围绕新形势下政务公开的新要求、新技能,组织针对性业务培训与交流2次。完善内部监督检查与定期通报机制,确保各项公开任务落实到位。全年政务公开工作体系运行顺畅,保障有力。2025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导致的投诉举报或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7件,现行有效数21件。全年无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事项。无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7 | 2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全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为自然人申请,其中予以公开3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4件,全部按时答复完毕。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 | 0 | 0 | 0 | 0 | 0 | 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和群众更高期待,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重大政策解读的通俗化与可视化程度有待提高,对改革方案、价格政策等综合性、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以文字为主,利用图解、视频、场景演示等多种方式的形象化阐释不足,未能充分满足不同受众的差异化理解需求;二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细度不足,如发展规划、产业政策、信用体系建设等公开方面可进一步细化;三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需持续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下步将重点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与内容供给。探索利用动画、数据图表等方式,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条款进行通俗化呈现,提升解读的亲和力与清晰度,助力政策意图精准传导、有效落地。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绿色低碳发展等主题,细化公开内容,提供更加详实的过程信息和数据支撑。三是健全常态化互动机制,利用网站互动平台、新媒体留言等功能,更及时地收集、研判和回应公众关切,变“被动答复”为“主动沟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我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对照《2025年东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并扎实推进,着力加强市场监管制度规则公开、规范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定《东营市政府投资重大建设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责任清单》并公开,转发省发改委《关于落实国家部署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并公开。聚焦发展改革主责主业,动态优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依申请公开质效提升”,规范办理程序,平均办理时长进一步缩短。加强政民互动,就5件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征求意见。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1.人大代表建议方面,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1件。其中主办13件、协办8件,全部办理完毕并按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100%,公开办理结果2件。
2.政协委员提案方面,共办理市政协委员提案30件,其中主办15件、协办15件,全部办理完毕并按时答复委员,委员满意率100%,公开办理结果2件。
(四)工作创新情况
1.解读形式从“单向发布”转向“多维呈现”。在确保规范性文件“应解读尽解读”基础上,着力提升解读质量。综合运用问答式文字、对比图表、流程图示等多种直观形式,对关键条款、差异内容进行可视化、通俗化阐释。全年发布解读材料中,图文解读占比显著提升,有效降低了公众理解门槛。
2.公开渠道从“分散发布”转向“矩阵联动”。整合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资源,探索构建定位清晰、协同发力的公开矩阵。针对同一政策,灵活采用“官方文字解读+生动图文解析+视频讲解”复合式发布策略,覆盖不同群体信息获取习惯,显著提升了政务信息的传播广度与受众获得感。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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