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1年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东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ing.gov.cn)和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dyfgw.dongying.gov.cn)同步公布,欢迎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77号市委市政府大楼1012房间;邮编:257091;电话:0546-8382481;电子邮箱:dysfgwbgs@d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依托公开平台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1年通过委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12条,其中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90余条;主动开拓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9月创建微信公众号“东营发改”,及时发布全市发展改革政策、服务相关政府信息。

二是紧紧围绕社会关切做好出台政策解读。2021年,我委共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11件(含1件依申请公开),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布,并同步发布文字及图片解读;注重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组织参与新闻发布会2场,参加访谈类节目2次。

三是严格政务公开要求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解读部门办公会议12次;制定实施的《市“十四五”规划》等严格履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并及时主动公开政策原文及配套解读;公开了委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计划,公示了委年度行政检查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委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同比增长50%,主要涉及相关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领域行政处罚结果等方面。

其中4件予以公开(含3件部分公开),3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1件因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不再处理,全部按时办理答复。收到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1件,目前已按照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重新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寄送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委积极探索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一是及时更新发布主动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内容、方式等。二是规范政策性文件发文及配套解读流程,通过市政府政策性文件专栏集中公开并同步配套解读政策性文件23件。三是对委近三年起草的政策性文件进行梳理清理,逐项标注废止、宣布失效情况,共计废止和宣布失效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积极优化委门户网站,年度发布信息1612条,发布解读信息28篇,征求意见建议4次,回应公众关切41次,网站总访问量达30.4万余次。二是“信用中国(山东东营)”官方网站常态化更新,实现“双公示”信息多渠道公示,归集数据总量3376.7万条。三是及时通过“东营发改”发布政策、服务信息30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不断理顺健全委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及时调整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等。二是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题会议听取了委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情况通报,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三是制定出台委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年度2次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021年,我委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投诉、举报以及因工作不力导致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1 | 0 | 2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有一些问题不足亟待加强和改进。如,政策解读丰富性不足,公开平台建设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拓展等。
下步,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部署要求,全面推进委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不断健全完善委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规范公开渠道,拓展公开范围,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度和广度;二是注重政策解读多样性生动性,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丰富完善政策解读形式,不断提升解读质效;三是加强以委门户网站为主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页面功能,规范丰富平台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1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纳入委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本年度我委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要点情况。2021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东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东政办发〔2021〕9号)要求,结合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切实推进委承担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深化政府重点工作全过程公开方面,积极提供“十四五”规划清单,协助市府办做好“十四五”规划信息公开;开展新旧动能转换显著成效、政策举措和“五年取得突破”重大成果的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工作进展情况;多形式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信息相关工作进展、成效;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公开。规范政策发布解读全流程响应方面,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积极解答政策执行和社会公众的咨询,及时公开委承办承诺事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做好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丰富公众参与全方位互动方面,及时发布委承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制度,列席率达50%,积极开展“价格监测”政府开放日活动,积极参与电视问政等活动。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1年,我委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9件,其中主办8件;承办政协提案21件,其中主办7件。已全部按时答复、按期办结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实现了面复率、办结率、满意率100%,获评2021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四)工作创新情况。我委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5月19日,做客省闪电会客厅,参加了山东广播电视台联合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推出的《突破•新局——高质量发展看山东》融媒体系列访谈节目,围绕我市“十四五”规划、新旧动能转换、项目建设攻坚等方面工作进行宣传解读。

9月28日,我委举办了“价格监测”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多名群众代表走进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距离了解价格监测工作日常。

(五)年度报告数据统计说明。2021年,我委新制定规范性文件11件,宣布失效1件(为我委2019年制定规范性文件),其中主动公开属性10件,均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均较去年无变化,无处理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增加1项,未进行收费。
(六)无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年报图解:【一图读懂】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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