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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制度

   实行试用期制度是保证公务员素质的一条重要措施。实行试用期制度主要目的,是为了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在较长时间的实际工作中,更全面、更客观地了解新录用公务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把好公务员素质“关”。
  年轻人刚进入公务员队伍,必须迅速适应自己的角色转变。公务员的职责往往是代表国家行使一部分行政权利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在执行公务中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忠实地贯彻政策法规等各项规范,来不得半点虚伪。政府机关人员由于长期的职业习惯,相互间形成了一种比较谨慎的人际关系和行为模式,新录用人员最好少说多干,不要锋芒毕露,以免触动敏感部位。
  新录用人员不管来自什么职业背景,进入政府机关,都必须努力适应机关的作息时间和办公纪律,政府机关的纪律要求比其他性质的单位要高得多,工作时要分清公私界限,不能处理个人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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