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邮箱:
用户 @ 密码

查询范围:标题 正文
当前位置: 首页 > 阳光政务 > 政府机构 > 政府部门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内设机构 RSS订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3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人事科与其合署)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维护稳定、车辆、应急管理等工作;受理、协调、督办信访事项。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咨询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负责草拟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管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参与草拟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市公务员局
  负责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落实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项目;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推动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草拟政府奖励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事项,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工作;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的手续和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负责以市政府名义从国内聘请顾问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部分部门、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五)调解仲裁管理科
  负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六)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与其合署)
  负责草拟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草拟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草拟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草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全市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编制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计划;草拟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管理政策;落实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负责草拟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草拟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草拟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
  (七)人力资源市场与人员调配科
  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草拟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负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负责举办市级人才交流会的审批工作;负责落实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拟订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
  (八)市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
  负责草拟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中央、省驻东营有关单位军转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转业军官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与其合署)
  负责草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考核认定、考试政策规定;负责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和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推荐工作,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管理有关工作;承办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遴选、申报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备案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草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草拟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
  (十)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科
  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草拟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草拟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草拟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草拟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落实;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落实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市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社会保险科
  负责落实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草拟社会保险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综合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的组织实施;草拟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审定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伤残等级;负责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核准工作;草拟全市农村养老保险规划、政策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十二)劳动监察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与其合署)
  负责草拟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指导全市劳动监察工作。负责草拟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
  (十三)市外国专家局
  负责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的组织实施;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草拟外国专家来我市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和市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聘请外国专家项目;负责外国专家的资格认可、来华工作许可及专家证的办理工作;承办“齐鲁友谊奖”的推选工作;草拟全市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有关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编制总额53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公务员局局长1名(副处级)、市外国专家局局长1名(副处级);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19名(含机关专职党务干部职数1名)。

主办:东营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 承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网站地图 | 在线帮助 | 网站旧版
联系电话:0546-8388277 邮件地址:webmaster@dongying.gov.cn  鲁ICP备05021803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flashplayer8.0以上版本播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