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信息、宣传、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接待、会务、行政复议、政务公开、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及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科技信息网络建设。草拟全市科技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和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科技培训工作;草拟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承担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的审核和业务指导工作;承办相关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报批事宜;承担科技进步考核工作任务;推动区域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承担全市软科学研究的管理工作。承担国防科技动员和科技应急管理工作。
(二)发展计划科(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与其合署,挂基础研究与科技条件科牌子)
草拟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和管理,提出科技经费配置建议;参与拟定重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承担技术创新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承担相关科技统计、科技评估管理工作;承担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有关管理工作。草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工业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指导推进全市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申报及协调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高新技术投资担保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运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草拟全市基础研究、科技条件建设规划和政策;参与编制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组织实施市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科研基地建设;承担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等科技资源共享工作;组织科技创新方法研究、应用与推广;组织推动科研基础性工作;负责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对市级科技开发机构进口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用品免税资格提出建议。
(三)农村科技科(社会发展科技科挂市可持续发展办公室牌子,与其合署)
草拟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计划、农业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组织实施农业良种产业化开发等农业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负责农业科技信息化,推进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科技园区、农村与农业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和有关管理工作。草拟社会发展与海洋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海洋科技研究开发项目和科技创新示范试点工作;推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协调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承担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社会发展和海洋领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和有关管理工作。
(四)科技成果科(科技合作科与其合署,挂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牌子)
草拟科技成果评价、奖励、转化、技术市场管理等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承担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承担科技成果鉴定、登记、评价等工作;具体负责全市科技奖励评审、省级以上科技奖励申报和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的登记管理工作;承担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推进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承担技术出口的审核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承担市科技奖励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草拟并组织实施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科技合作计划,建设国内外科技合作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油地校科技合作;承担市政府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合作的有关具体工作;承办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及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承担院士工作站的有关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