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可内容
核发《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国家主席令第六号修订)第二十条;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07年9月14日国务院第505号令)。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核准。
四、许可条件
(一)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应当取得安全许可: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等活动;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二)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3、具有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4、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三)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直接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举办活动的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负责,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
五、申请材料
(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二)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以及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及其说明,2个或者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还应当提交联合承办的协议;
(四)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五)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关主管部门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者有资质、资格要求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资质、资格证明。
(六)消防部门认定大型活动举办场所消防安全合格的相关材料。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三)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四)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五)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六)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七)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八)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九)应急救援预案。
六、申请表格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到当地公安机关索取。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东营市公安局
八、决定机关
东营市公安局
九、许可程序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三)现场检查;
(四)对符合安全条件的,做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书面告知。
十、许可时限
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一次性有效。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审验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