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号 枪支(弹药)运输审批
中国·东营 www.dongying.gov.cn 2011-10-21 来源:市政府法制办
【字体:  
    一、许可内容
    核发省、市内《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年7月5日国家主席令第72号)第三十条;
    (二)《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潜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2011年1月1月起实施)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核准。
  四、许可条件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运输枪支。需要运输枪支的,必须向公安机关如实申报运输枪支的品种、数量和运输的路线、方式,领取枪支运输许可证件;
  (二)运输枪支必须依照规定使用安全可靠的封闭式运输设备,由专人押运;途中停留住宿的,必须报告当地公安机关。运输枪支、弹药必须依照规定分开运输。
  五、申请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国家有关调拨分配文件,注明运输枪支(弹药)的品种、数量和运输的路线、方式;
  (二)办证时携带押运人员工作证、身份证、公务用枪持枪证、公务用枪枪证;
  (三)在本省运输的,向运往地的地市级公安机关申办。
  六、申请表格
  《枪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到东营市公安局索取。??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东营市公安局
  八、决定机关
  东营市公安局
  九、许可程序
  (一)受理申请;
  (二)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三)符合条件的,核发《枪支运输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十、许可时限
  部门承诺:当日作出决定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枪支运输许可证》,当次有效。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审验
  无
【Email 推荐】 【纠错】
主办:东营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 承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网站地图 | 在线帮助 | 网站旧版
联系电话:0546-8388277 邮件地址:webmaster@dongying.gov.cn  鲁ICP备05021803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flashplayer8.0以上版本播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