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继续享受所得税率按20%征收,再实行减半征收,相当于所得税率降到了10%,预计市区2000多家小型微利企业将成为分食这块‘减税蛋糕’的主体,减负900万元左右。”3月1日,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继续实施,市区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分析说。
据了解,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具体包括: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万元。
税务工作人员介绍说,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继续实施,意味着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市区约2000家小型微利企业将成为享受这一政策的主体,减负900万元左右。这将在更大程度上支持自主创业者,也潜在地增加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收益,有利于企业控制成本,减小生存压力,对广大小企业的确是个好消息。(特约记者 北辰 徐田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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