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内容
对中心城规划内市直、油田、中国石油大学、济军生产基地民用建筑供热计量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二、法定依据
(一)《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2007年10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第十二条;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供热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东建发[2009]23号)第二项。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核准。
四、审批条件
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供热系统,应当安装温度调控装置和热计量装置;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的,应当安装分户热计量装置;不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的,可以采取单元计量、楼宇计量等方式安装热计量装置。
五、申请材料
1、东营市供热计量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
2、供热计量工程设计方案(一式四份)。
六、申请表格
《东营市供热计量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到东营市行政审批中心城市管理局窗口索取。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八、决定机关
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九、审批程序
1、窗口受理
2、科室审核
3、现场勘察
4、局分管领导审批
5、窗口告知。
十、审批时限
部门承诺: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无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审验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