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准于1996年8月成立,是我市唯一一家处理民商事纠纷案件的仲裁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东营仲裁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东营市、胜利油田、石油大学范围内符合仲裁员条件的人员。
(二)聘任条件与资格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仲裁事业,为人正派,处事公道。
(三)需具备的条件
1、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审判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贸易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截止至2010年8月18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登记表》。
上述表格领取方式:
1、到本会领取。
2、在东营仲裁委员会网站下载。 网址:www.dyzcw.cn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人员通过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同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学历证明,身份证明,职称资格证明,从事仲裁、律师、审判员工作的起始年限证明等有关证件和材料,报东营仲裁委员会法律适用研究部。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9楼
联系人:孙英慧 联系电话:8338112
201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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