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东营市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应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四日
东营市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应急方案
为确保完成全市“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根据市政府《关于实施节能攻坚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紧急通知》(东政发明电〔2010〕2号)精神,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节能降耗预警调控目标任务
根据市政府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要求,确定2010年第三季度全市节能降耗预警调控的目标任务是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09年下降4.22%。其中,东营区下降4.82%,河口区下降3.59%,广饶县下降3.25%,垦利县下降2.9%,利津县下降3.5%,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下降1.72%,胜利油田分公司吨油气综合能耗下降到95.78千克标准煤。
二、节能降耗预警调控级别和措施
我市节能降耗预警调控分为A、B、C三个级别控制。当万元GDP能耗降幅低于目标任务时,根据情况启动相应预警调控级别。A级为轻度紧急,当万元GDP能耗降幅与目标任务之差小于1%(含1%)时启动。对烧碱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石油加工业3个行业实施限电限产,行业所属企业8、9两个月的用电量均比1-7月份平均用电量减少10%。B级为中度紧急,当万元GDP能耗降幅与目标任务之差小于2%大于1%时启动。对烧碱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石油加工业实施限电限产,行业所属企业8、9两个月的用电量均比1-7月份平均用电量减少15%;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不含烧碱行业)、橡胶制品业实施限电限产,行业所属企业8、9两个月的用电量均比1-7月份平均用电量减少10%。C级为重度紧急,当万元GDP能耗降幅与目标任务之差大于2%(含2%)时启动。对烧碱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石油加工业实施限电限产,行业所属企业8、9两个月的用电量均比1-7月份平均用电量减少20%;对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不含烧碱行业)、橡胶制品业实施限电限产,行业所属企业8、9两个月的用电量均比1-7月份平均用电量减少15%;对纺织业实施限电限产,行业所属企业8、9两个月的用电量均比1-7月份平均用电量减少10%。
三、节能降耗预警调控要求
(一)市节能攻坚领导小组根据全市节能降耗情况的统计分析,确定是否启动预警调控应急方案、调控级别和措施。各县区政府、东营开发区管委会、胜利油田分公司要根据预警调控级别制定具体的预警调控计划和措施,列出限电限产企业名单以及时间安排;东营供电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要及时提供供电企业名单及2010年全年计划供电量和1-7月份供电量。市节能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汇总限电限产企业名单及时间安排,并报市节能攻坚领导小组审定后,通知东营供电公司和胜利油田分公司执行。(二)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应急方案,落实调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耗目标。市节能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区政府、东营开发区管委会、胜利油田分公司预警调控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应急方案或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并采取延长调控时间、扩大调控范围等措施弥补相应缺口。
主题词:节能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 院,市检察院,胜利石油管理局,石油大学,东营军分区,
济军生产基地。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8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