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
中国·东营 www.dongying.gov.cn 2010-7-21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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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省、市加快工业调整振兴规划,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09〕13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重点工业企业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2009年,全市30户重点调度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16.9亿元、利税168亿元、利润102.6亿元,分别占地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46.8%、40.2%和34.8%,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就业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重点工业企业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产业产品层次较低,发展方式较为粗放;个体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较差;自主创新能力弱,核心竞争力不强;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化水平低等。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重点工业企业发展,将其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加快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帮助重点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战略重组、制度和管理创新,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带动全市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全市50户重点工业企业(名单见附件)主营业务收入、利税、利润占地方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均达到60%以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0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5家,100亿元以上的达到15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部拥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名牌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全部拥有中国名牌产品、山东省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明显进步,居国内先进水平的比重达到88%,其中居国际先进水平的达到53%。
  三、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带头用信息化引领企业发展。重点工业企业要因企制宜,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带头实施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生产过程自动控制系统(PCS)和能源管理系统(EMS)等计算机管理系统,实现设计研发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流程自动化、管理网络化、商务电子化,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的重组与优化,全面提升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选择10-20家行业影响力大、创新能力强的工业企业,实施“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工程,带动配套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两化融合”。
  (二)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带头发展高端高效产业。
  1.推动产业链延伸。各级结构调整及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要优先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挥产业集群的龙头作用,搞好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2.支持发展装备制造业。充分运用首台首套政策,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加快高新技术的应用和高技术含量、高市场容量、高附加值装备类产品的开发生产。对重点工业企业开发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市场急需的新产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要在立项、研发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入选国家、省首台首套装备的企业,同级财政要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市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程,项目业主单位要优先采购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的设备。
  3.加快发展现代制造服务业。支持重点工业企业整合改造业务流程,加快从生产加工环节向产品研发、设计、品牌策划、信息化服务等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持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在工程承包、系统集成、设备租赁、提供解决方案、再制造等方面开展增值服务,逐步实现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积极推进重点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推动现代制造业与现代物流业联动发展。
  (三)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带头建立创新平台和技术联盟。
  1.加强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工业企业要全部建立市级以上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建立国家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对新创建国家级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创建省级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围绕市场需求,选择一批对开发产业关键技术、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支撑作用的项目进行重点攻关,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2.打造技术创新联盟。各级科技专项资金要支持重点工业企业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发挥各自优势,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共性技术、知识产权、品牌和产品标准的开发、创造、获取、共享为目标,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技术创新联盟,促进科技成果及时转化为标准,用标准指导组织生产。
  3.加大创新投入。要充分发挥企业科技投入的主体作用,重点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要达到3%以上。认真落实加速折旧、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研发投入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及新产品等方面的财税优惠政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政策。对重点工业企业新获得的科技含量高、使用效果好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给予一定数额的资助。
  (四)支持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建设。对重点工业企业实施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项目,实施“直通车”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工业技术改造专项扶持资金予以倾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各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转方式调结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实施十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机遇,筛选一批重点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积极向国家和省有关部门推荐,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省级计划。
  (五)支持重点工业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对符合产业政策、成长性好、有上市意愿的重点工业企业,市金融办要实施系统性服务,加强配套政策支持与指导,推动其上市融资。积极推动和帮助重点工业企业利用企业债、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向重点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
  (六)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兼并联合重组。
  1.推进企业合资合作。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并购、重组关停的企业,盘活土地、厂房、设备等有效资产,安置失业人员。积极推进中央、省属企业对我市重点工业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充分利用中央、省属企业的管理、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优势,借力发展,互利共赢。2.大力开展招商引资。重点工业企业要抓住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机遇,积极承接国际高端制造业和服务外包转移。鼓励重点工业企业与世界500强及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在产业龙头项目、产业链延伸、研发中心、营销网络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与国外先进制造企业进行合资合作,加快引进一批“大、高、外”项目。
  3.落实各种税费减免政策。认真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各项规定。对重点工业企业兼并破产、停产、困难企业所涉及的审计、资产评估、公证、验资、法律诉讼等中介收费,一律按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30%收取;按规定减免土地、厂房、矿权、水、电、通讯、车辆转让等过户费和工商变更登记费用;涉及房地产产权变更的,不视为交易行为,直接办理变更手续,不缴交易费,免缴契税。
  (七)深化重点工业企业改革管理。
  1.积极推进企业制度创新。引导重点企业管理方式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引进职业经理,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进一步建立健全责权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企业决策、用人、分配、绩效管理、企业文化等机制创新,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动力。
  2.强化企业战略管理。鼓励重点工业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新型工业化要求,明确发展目标,搞好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从发展战略、管理模式等方面,构建起适合企业自身特点和市场发展趋势的发展战略模式和管理战略体系。
  3.大力推进企业管理创新。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坚持继承、借鉴和创新相结合,积极探索具有企业自身特点的管理模式和方式方法,加快推进企业管理由传统经验型向现代科学型转变。市政府设立“东营市企业管理奖”,对在强化管理、保本增效、加快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具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的管理创新成果给予表彰奖励。
  4.全面加强质量管理。重点工业企业要积极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加快建立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为主体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大力实施名牌战略。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创建名牌,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新获得山东省名牌、山东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评选“十大功勋企业”。按照科学、真实、公平的原则,对重点工业企业社会贡献、发展潜力、创新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业绩进行全面评价,每年组织一次“十大功勋企业”评选,市政府设立“功勋企业”专项奖励资金予以表彰奖励。
  6.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企业家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有胆识、有见识、有学识的企业家队伍。加强职业经理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素质。完善重点工业企业与大学合作培养人才的共建机制,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创新专业培训,直接为企业输送紧缺人才和一线技术人才。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人才激励政策,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实行股权、期权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措施,积极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重点工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八)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
  1.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充分利用好国家扶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支持通过租赁、合资、股权收购等方式在境外建立生产或资源基地。支持企业参股并购境外知名品牌、设计研发机构、营销网络、服务外包发包中心,在并购完成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2.加大市场开拓力度。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知名的专业展览会和综合性贸易展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对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境内外展会企业参展费用等予以扶持。对企业参加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贸易壁垒应诉、复审工作发生的律师费用给予资助。对设立境外办事机构,在促进我市对外贸易、引进外商到我市投资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经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和市财政局联合认定后,当年市财政给予10万美元的奖励。
  3.创新市场营销模式。移动、联通、电信、邮政等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短信平台、电子商务、呼叫中心、直邮销售等信息化手段,帮助重点工业企业优化和创新商业模式,加强营销网络建设,创新营销体系,扩大市场销售。
  (九)推进重点工业企业节能减排。
  1.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淘汰落后产能的财政奖励政策。市财政设立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支持解决有关职工安置、企业转产等问题。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按照“上大压小”原则,将淘汰落后产能所空出的环保、节能、土地等指标,优先配置给重点工业企业。
  2.支持重大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对重点工业企业节能减排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节能专项资金,优先使用市节能专项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补贴或奖励资金。积极帮助重点工业企业争取国家、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示范项目。
  3.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带头采用先进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优化生产工艺,重点开发推广一批节能节水、环保、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和装备。积极推动节能产品认证,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节能环保产业基地,对产业基地中的重点工业企业,在项目管理、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带动产业基地规模扩张。
  (十)保障重点工业企业各类生产要素供应。
  1.最大限度优先保障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用地。根据重点工业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新(改、扩)建所需新增建设用地,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在土地年度用地指标计划内优先安排。
  2.优先保证重点工业企业电力供应。将重点工业企业列入保证电力供应企业名单,在重点工业企业有扩容需要时从简、从快办理有关手续。支持重点工业企业进行以提高用电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为目标的技术改造。3.切实提高运输保障能力。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合理组织、统筹安排各种运力,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协调机制,提高运输效率,确保重点工业企业各种原材料、燃料和主要产品能够及时运送。鼓励重点工业企业分离出原实行独立核算的现代物流、交通运输、仓储配送等生产性服务业,设立独立的专业服务业企业,在为母体企业服务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服务。鼓励工业企业将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承包给本地物流企业,以促进本企业及相关行业的产业升级。
  4.增加重点工业企业信贷投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金融办、人行等部门要组织提供相关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建立政银企信贷沟通协调机制,保障重点工业企业合理有效的信贷需求。各担保机构要给予重点倾斜,优先满足重点工业企业融资担保需要。
  四、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重点工业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协调、解决重点工业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筛选、确定重点工业企业名单,对重点工业企业的发展进行综合协调,指导和推进企业进一步强化管理、搞好兼并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细化工作方案,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二)加强统计监测。重点工业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准确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企业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等有关数据和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重点工业企业的统计调度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规定,取消不合理收费,调整过高收费,规范合理收费。对暂时困难的重点工业企业,按规定予以减免缓。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收费。严禁强迫企业缴费参加指定的协会、学会、研究会等社团组织。
  附件:50户市重点工业企业名单
  东营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
  50户市重点工业企业名单
  1.华泰集团有限公司
  2.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3.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利华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山东西水橡胶集团有限公司
  6.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山东华星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8.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
  9.山东垦利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10.正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富海集团有限公司
  12.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15.胜利油田高原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16.山东金岭集团有限公司
  17.东营市天信纺织有限公司
  18.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有限公司19.山东金宇轮胎有限公司20.信义集团公司21.山东石大科技有限公司22.山东省通海集团有限公司23.山东半球面粉有限公司24.中海石油东营石化有限公司25.东营光伏太阳能有限公司26.山东永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7.东营市顺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8.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29.山东三阳纺织有限公司30.山东海盛海洋工程集团有限公司31.山东华誉集团有限公司32.山东天圆铜业有限公司33.山东山泰集团34.胜利油田金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5.山东新发药业有限公司36.山东新大通石油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东营市博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38.胜利油田孚瑞特有限公司39.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40.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41.山东中凯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2.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3.山东盛泰车轮有限公司44.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45.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6.山东科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47.山东圣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48.山东国瓷功能材料有限公司49.东营泰克拓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0.东营吉奥汽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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