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兴泉同志在第六次人口普查全市户口整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国·东营 www.dongying.gov.cn 2010-7-1 来源: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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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局党委决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户口整顿工作试点济南现场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户口整顿工作。刚才,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张庆雷同志宣读了《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希望各分县局会后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户口整顿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在普查登记前全面进行户口整顿,是提高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重要保障。我市自2004年户籍制度改革以来,人口数量、人口结构等发生了较大变化,人口管理工作也随之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做好人口普查工作,进一步把人口情况摸清楚,对于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历次人口普查的经验表明,在普查登记前全面进行户口整顿,是提高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重要保障,是我国人口普查工作的一个重要特色和优势。同时,做好户口整顿工作,对于深化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加快户政执法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做好户口整顿是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完整、准确、鲜活、规范的户口登记资料,既是人口普查科学编制公民地址信息、合理划分普查区和选调人口普查员、指导员的基本依据,也是提高人口普查工作效率、保证普查质量的重要前提。近年来,随着户籍制度的不断改革完善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换发,户籍管理法规、政策和制度日臻完善,办理程序日趋严密,极大推进和改善了人口管理工作。但是,也呈现出了人户分离人员多、流动人口多、常住户口待定人员多的新情况、新特点,出生不报、死亡不销、户口项目差错等问题还相当突出。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这次人口普查登记项目按人填报的有28项,其中与公安机关户口登记项目一致的就有17项之多。因此,只有通过户口整顿,核准户口登记项目,澄清人口底数,才能保证人口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做好户口整顿是加强人口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由于受利益驱动等因素影响,人口管理仍存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有的地方虚假户口登记、居民身份证件"冒名顶替"以及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漏管失控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正常人口管理秩序,损害了人口管理制度的严肃性。同时,由于各种复杂原因,人口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现象,例如,一些超计划生育人员申报出生登记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流动人口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因户口问题不能共享城市改革发展成果等等,直接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通过户口整顿,可以深刻查找剖析人口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执法程序和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制约,加快推进人口管理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同时,把改善民生、促进和谐警民关系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认真研究户口整顿中的便民利民措施,改进执法的方式方法,及时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户口登记问题,实实在在为群众服务,实实在在让人民群众受益,切实把户口整顿工作打造成实实在在的"得民心工程"。
  (三)做好户口整顿是深化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举措。市局党委一直高度重视实有人口管理工作,把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居住证制度、加强实有人口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着力破解实有人口管理难题,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通过户口整顿,可以全面摸清辖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及境外人员底数,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纳入实有人口管理范畴,录入公安机关警务信息综合平台,真正把户口整顿的过程变成采集信息、录入信息的过程,推动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真正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好、控得住"的管理工作目标。
  二、明确任务,优化流程,确保户口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的户口整顿工作时间确定为2010年6月1日至8月31日,时间紧,任务重。各分县局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30号文件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前户口整顿工作的通知》、《山东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及市局印发的《全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要求,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这次全市户口整顿主要任务是依据现有的《户口登记条例》、《暂住证申领办法》等户籍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最大限度地查清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境外人员总量,最大限度地清理纠正公民户口登记项目差错,最大限度地解决当前人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人口普查提供翔实、可靠的户籍基础资料。通过户口整顿,着力登记一批因出生未报、持证未落等应登未登的户口,着力注销一批因应征入伍、死亡、出国(境)定居等应销未销的户口,着力动迁一批"有人无户"、"有户无人"的人户分离人员,着力纠正一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户口登记项目差错,着力查清流动人口的流向以及城乡、区域分布情况,着力查处一批一人多户、冒名顶替等虚假户口,着力加强实有人口信息的登记采集、录入维护,夯实实有人口管理基础,促进全市人口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二)突出户口整顿重点。要紧紧抓住影响户口整顿工作质量的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现以重点带一般、促全局。在城镇,要依靠机关、企事业单位、物业(保安)服务业、治安积极分子等做好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流动人口清理登记,及时登记境外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人户分离人员的户口动迁和户口登记项目的清理纠错工作。在农村,紧紧依靠村(居)委会、治保组织,重点清理登记出生不报、死亡不销的户口,妥善解决好其他无户口人员的落户,并做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流出方向、流出时间、流出原因等核对登记。
  (三)创新户口核对方式。要针对辖区内居民工作、生活方式的新变化,积极创新户口核对方式、方法和技巧,提高户口核对效率。一是通过现有人口信息登记资料事先核对。充分利用现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资源和户籍档案登记资料,采取系统核查与户口登记资料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在初步查清辖区人口底数的基础上,加强对户口登记项目逻辑关系明显错误以及重人、重户等异常数据的清理,列出问题清单,落实具体责任人,以提高入户核对的针对性。二是通过弹性工作制随时核对。针对"进门难"问题,要采用弹性工作制、错时工作制等灵活的勤务模式,利用中午、晚间和双休日等时间上门集中核对,既能提高见警率、又能提高户口核对效率。针对"找人难"问题,既可以通过张贴户口核对通知书、预约单的办法,又可通过整合电信、房产等政府部门信息的办法,了解居民联系方式,开展预约核对。三是通过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帮助核对。要充分利用好"网上户籍室"、"民生在线"等载体,通过QQ群、网上论坛、民警博客等形式,与辖区群众特别是人户分离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核对有关信息。四是通过开展"警民相约警务室"等活动集中核对。深入开展"警营开放日"、"警民议事会"、"警民恳谈"等活动,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集中开展户口核对。
  (四)坚持依法整顿。工作中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自我监督意识,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解决好户口核对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户籍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解决相关人员落户问题。特别是对超计划生育出生人口的落户,国家有关政策一直十分明确,国办发[2010]30号文件再次强调"对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因此,各分县局对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等原因未落常住户口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常住户口,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对其他持证未落、外流返籍等户口待定人员要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照现行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妥善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特殊问题,应建立登记、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群众解释清楚,坚决避免激化矛盾,影响稳定。同时,要严把事实关、法律政策关、程序关,坚决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乘机申报虚假户口。二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户口登记项目的清理纠错工作。在户口整顿清理纠错特别是受理公民申请变更更正登记项目时,要严格依法办事,既要重实体又要重程序,既要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又要严格遵守户口审批的法定权限,绝不允许擅自简化申请材料、降低审批权限。在此重申,变更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户口登记项目的,一律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更正出生日期以及变更民族成份、更正性别等户口登记项目的,一律由市公安机关审批。三是严格依法做好户口整顿统计资料的汇总工作。要实事求是地做好户口整顿统计资料的汇总、分析以及上报工作,坚决杜绝漏报、瞒报、重报、虚报户口整顿数据资料的现象。对发现的违反法律规定和程序擅自审批登记户口、变更更正户口登记项目以及瞒报、漏报户口整顿资料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特别是对故意弄虚作假、人为篡改、编造虚假户口整顿数据资料,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照《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做好户口整顿与人口普查工作衔接。户口整顿是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同级人口普查部门的领导下进行,在工作研究、部署、实施等环节,加强联系沟通,切实做好工作衔接。在时间安排上,要注意户口整顿与人口普查工作的业务培训、摸底普查时间相衔接,确保户口整顿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在调查内容上,要将整顿的口径、范围以及指标解释与普查的相关指标保持一致,使户口整顿资料便于普查机构所用;在人员使用上,要充分发挥户口整顿工作人员对业务和地域熟悉的优势,协调同级人口普查部门将其尽可能聘为人口普查员、普查指导员,以免造成人员浪费和工作脱节;在整顿数据使用上,要切实做好本辖区户口整顿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保证将真实、可靠的数据按时向同级人口普查机构移交。
  三、以户口整顿为契机,全面带动和促进全市人口管理工作
  要紧紧抓住政府对人口普查和户口整顿工作高度重视、社会比较认同、保障相对到位的有利时机,在借时、借力上作文章,以此带动和促进人口管理的其他工作同发展、共进步。
  (一)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近期,省厅在认真总结以往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经多次调查论证和多方征求意见,制定了《关于深化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拟正式报请省政府征求各市人民政府意见后批准实施。作为我市被国家列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经济区发展规划,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市将进入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新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中,应更好地发挥户籍管理职能,最大限度地放宽城镇户籍限制,吸引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和落户,增强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放宽城镇落户条件,吸引更多的人员到我市投资兴业的户籍改革意见融入到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大局中思考、定位和推进。各分县局要借这次户口整顿之机,全面查清本县区户籍人口的出生、死亡以及暂住人口总量、成分构成、居住状况等情况,以次测算未来城乡人口变动趋势以及对社会产生的影响,为科学制定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积极开展流动人口案前管控责任倒查工作。为落实流动人口管理责任,认真查找、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市局部署实行了流动人口涉案人员管控责任倒查制度,并对3起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进行了管控情况倒查。从倒查的情况看,涉案人员均未办理暂住登记,希望各分县局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切实加大暂住流动人口清查登记力度,彻底摸清辖区内人员底数,做到人来有登记,人走有注销。
  (二)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户籍窗口活动。各分县局要按照省厅制定的《创建文明户籍窗口方案》要求,扎实有效地抓好创建工作。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户籍民警将执法为民的理念内植于心、外践于行,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贴心人。要组织广大户籍民警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培训、岗位练兵活动,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工作中,各分县局要进一步严密执法程序、统一执法语言、规范执法动作,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全面展示户籍民警的精神风貌,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领导,落实保障,确保户口整顿任务圆满完成
  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此次户口整顿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及时圆满完成任务。
  (一)切实做好"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四落实。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局已成立由我任组长的户口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专门办公室。同时,协调市"六普"办、财政局积极争取市局户口整顿工作经费。各分县局也要抓紧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特别是工作经费,要充分考虑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量水平,按照不低于"五普"户口整顿经费的比例来申请和落实。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户口整顿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岗位目标工作责任制,为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户口整顿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二)切实做好教育培训。与"五普"相比,本次普查在统计项目上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对象上增加了"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在普查登记原则上增加了"户籍外出人口"即流动人口,在普查内容上增加了"住户、社会保障"等情况,使户口整顿工作难度、复杂程度加大。各分县局要在抽调公安机关精干力量特别是社区民警的基础上,按照国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从社会上选调一批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参与户口整顿工作。要采取以会代训、案例教学和模拟情景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培养他们既懂政策、懂程序、懂职责,又要会核查、会登记、会统计、会做群众工作,为做好户口整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三)切实加强协作配合。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加强与财政、计生、民政、司法和宣传等部门的联系配合,通力协作,共同部署开展工作。在整顿准备阶段,要协调财政部门、人口普查部门争取经费支持,协调计生部门制定有利于户口整顿的相关政策,协调宣传部门配合搞好宣传发动工作;在户口核对阶段,要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的协作配合,需要司法系统对特殊人群的调查。对此,各分县局必须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切实搞好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户口整顿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并向本级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汇报,积极争取支持帮助,妥善解决。
  (四)切实做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宣传车巡回宣传、开辟墙报、"致居民一封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户口整顿和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宣传户籍管理的政策法规,全力化解群众的戒备、疑惑心理,争取理解和支持。宣传的形式和内容要讲究实效,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努力为户口整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调动机关、团体、企事业等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五)切实做好检查验收。要把"质量第一"的意识贯穿于户口整顿工作的全过程,整顿结束后,要根据实际制定检查验收标准,认真组织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防止"走过场"。市局将会同市"六普"办对各分县局工作情况进行评比,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质量较差的,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不符合要求的坚决返工。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户口整顿结束后,在正式普查阶段,公安机关要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配合人口普查部门做好工作。一是要充分发挥社区和驻村民警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积极提供辖区基本情况,为普查员搞好入户普查登记创造条件。二是要继续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积极会同人口普查登记人员做好流动人口、外籍人员和少数民族人员聚集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的普查登记工作。三是要充分利用法律武器,及时侦破、查处妨碍人口普查登记工作及危害普查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事)件,确保普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努力为普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同志们,做好户口整顿和人口普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希望全市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和人口普查部门的领导下,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以科学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保证人口普查工作圆满完成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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