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每人补助500元
为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今年,我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将于4月16日零时起正式启动。
具有我市农村户籍、在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孕产妇均纳入项目范围。我市对2009年1月1日零点至2010年4月16日零点项目正式启动前、具有我市农村户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500元的资金补助,分娩医院不限。这是记者3月19日从市卫生局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符合规定条件的孕产妇及其家庭,持《孕产妇保健手册》等有效凭证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申请并填写《东营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申请表》,再到户籍地村委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将“申请表”交乡镇卫生院复核。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将被批准对象的名单发至乡镇卫生院。 (记者 唐志美 通讯员 孙万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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