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市委办公室内部机构设置、事业单位调整以及部分同志工作变动,现有人员与编制数额出现较大空缺,经请示市委领导并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考选部分工作人员。
一、考选范围和人数
1、考选范围:市直部门、县区从事办公室文字综合工作的人员;全市政法系统熟悉维稳工作的人员;近年毕业在一线工作的选调生等。
2、考选人数:6名。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副科级以下干部。
(二)科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副科级干部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
(三)工作年限3年以上,选调生工作满2年。
(四)政治素质好,办事能力强,服务意识好,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肯于吃苦,乐于奉献。
(五)政法系统报名人员,须在具备考选工作年限要求的同时,在政法、综治、维稳岗位从事综合协调工作两年以上;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六)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符合工作回避关系要求的工作人员。
(七)身体健康。
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三、考选程序
(一)推荐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填写《市委办公室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本人到市委办公室人事科报名(市委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205房间,联系电话:8381916、8380081),政法部门和县区党委、政府办公室可统一组织;选调生到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报名(市委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913房间,联系电话:8381630)。报名时间为3月16日至19日。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附Jpg格式电子照片)。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严格按照考选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人员及时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实行统一命题,集中闭卷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观察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经验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后,根据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计划考选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市委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入选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量化为分值,占总成绩的10%。考察重点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六)人员确定。考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分值4:5:1的比例,并根据考察情况和工作需要,研究提出录用建议人选。经市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半年。
四、安排使用
考选人员经试用期满合格后,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职务职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由市委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解释。
中共东营市委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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