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市委宣传部公开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人员及职位
本次拟考选公务员2名,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二、报名条件及范围
1、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清正廉洁;办事能力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对计算机管理和操作有一定的专业水平。
2、3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现为市直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下(含副科级)正式在编人员或全市范围内的选调生;参加工作时间满两年(2008年3月1日前参加工作);应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3、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4、符合公务员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5、身体健康。
三、考选步骤
1、报名(3月8日—10日)。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市委宣传部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底版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到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报名(市委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913房间,联系电话:8381630);其他符合条件人员到市委宣传部办公室报名(市委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1101房间,联系电话:8381320)。
2、资格审查。根据本次考选有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笔试(3月13日)。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等方面的能力。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面试(3月20日)。笔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5、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2的比例确定被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考察成绩占总成绩的10%。
6、录用。市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拟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
本简章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东营市委宣传部
2010年3月5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