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好中心城区汽车加气秩序,营造顺畅平安的节日出行环境,经研究决定,2010年2月11日至3月11日期间,对中心城区除公交车、出租车外的其他燃气车辆实行“单双号”加气制度。期间,车辆牌照尾号为“单(1、3、5、7、9)双(0、2、4、6、8)号”和日期的“单双号”一致时,加气站方可为其加气。 特此通告。
东营市中心城区汽车加气秩序集中整顿活动领导小组 二O一O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