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正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人民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司法为民,才能真正的彰显公正。过去的一年里,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大公开审判力度,公开举报电话和院长、庭长电子信箱,及时收集、反馈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办理情况,将公正措施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为139名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51.38万元,强化司法救济,对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进行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4.9万元。
代表委员们在分组审议讨论报告时,就法院如何提高司法公正性,以及更好地开展司法救助等方面提出了看法和建议。
人大代表荆建华建议,要尽快建立健全和真正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通过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使司法的过程,审判的过程,能够真正置于人民群众的直接的监督之下。同时,要进一步的实行审判旁听制度。在案件审判前提前公告,通过有关方式和渠道争取让更多的、更大范围的群众能够旁听见证整个审判的过程。
政协委员吕中荣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希望法院能够多走进农村,关注那些贫穷的村民,为村民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尤其是给那些年轻人普及法律,指导村干部从法律角度调解村民间的纠纷。”
“我觉得应该加大对老百姓,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关注,你比如说像动迁问题,像土地纠纷问题等等的法律问题,老百姓往往打不起官司,法院应该对有困难的老百姓进行法律资助和法律援助。”人大代表何兴娜这样告诉记者。(本报记者 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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