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少南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继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1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少南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王少南说,2008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以公正文明司法为生命线,以队伍建设为保证,全面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 王少南说,一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被上级授予各项荣誉58项(国家级5项、省级16项、市级37项),20余次在国家和省市会议上作典型发言,105人次立功受奖。2008年6月,市中院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确定为全国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先进典型(全国法院唯一的单位)进行了宣传。2008年9月18日,最高法院发出了《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东营经验”活动的通知》,把“东营经验”概括为“服务大局维稳定、司法为民促和谐、与时俱进创一流的新时代好法院”。2008年9月26日至27日,全国法院学习宣传“东营经验”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 21家新闻媒体作了充分报道。解放军军事法院、上海等法院分别制订了学习意见。北京、四川、河南、江西、宁夏5个高院、53个中院、52个基层法院的领导实地考察学习。 王少南表示,面对当前的形势和市委的总体工作部署,做好2009年的法院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在新的一年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的重要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部署来谋划法院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实施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总战略来开展审判工作;紧紧围绕保障民生来发挥职能作用。以开展“开拓创新年”活动为载体,深化司法改革,加强自身建设,实现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率先发展。 (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