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发〔2009〕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不断提升我市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竞争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09〕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生产性服务业主要是直接或间接为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政府管理提供中间服务的服务性产业,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上游、中游和下游诸环节中,是产业互动和融合发展的关键环节,具有高端、高效、高辐射等特征。生产性服务业的发达程度,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制造业越来越多地依赖服务业,特别是依赖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与营销、研发与人力资源开发、工业设计、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财务法律中介等专业化生产服务和中介服务业的支撑。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是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的战略举措;是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产业链向两端延伸、价值链向高端攀升,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必然选择;是实施黄河三角洲开发总战略,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的重要支撑。
当前,我市制造业、农业基础较好,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十五”以来,我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平均发展速度达到18.4%,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平均比重为42.3%,2008年达到45.2%。但是我市生产性服务业也存在总体规模较小、业态不够丰富、产业带动不足、辐射能力不强,对现代制造业推力不足,对现代农业的拉动不够等问题,与建设高效生态核心城市的战略要求不相适应。因此,必须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作用,明确生产性服务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发展重点,采取有力措施,把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作为重大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黄河三角洲开发总战略,结合构建高效生态产业体系,充分利用区位、资源和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在省内、国内乃至国际市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品牌,完善和提升城市集聚、辐射、创新与引领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社会交易成本,实现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农业的融合互动发展。(二)基本原则。
1.坚持融合发展。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互动发展,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在推动产业自主创新、信息化、节能降耗、降低交易成本等关键环节上的服务效应。
2.坚持动态发展。促进制造企业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服务化水平,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效率。
3.坚持市场发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推动作用。
4.坚持国际化发展。大力发展服务外包,吸引国际生产性服务业转移,全面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整体素质和水平。
(三)发展目标。到2012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2%以上,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0%,力争到“十二五”末构筑起与产业链紧密衔接、功能完善、协调发展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体系。
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一)现代物流业。从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入手,加快推进“三路两港一场”建设,强化各种运输方式的无缝对接、配套和功能分工,发挥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建设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采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和标准,加快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水平。依托交通枢纽、中心城和重要货物集散地,重点规划建设临港、中心城、空港、广饶四大物流园区,加快推进东营西郊物流中心、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利津物流中心、河口物流中心和广利港渔业交易中心等一批物流中心建设,形成多层次、开放式、社会化的物流体系。积极推动制造业企业物流业务外包,加快发展第三方、第四方物流,鼓励制造业和物流业融合互动发展。集中力量培育一批第三方物流企业,鼓励物流企业对单纯的仓储、运输、货运代理等业务进行全面整合,加强供应链管理,大力发展新型物流业务。鼓励物流企业向园区集中,促进物流企业集群化发展,建成环渤海南部的区域性物流中心、全省重要的物流基地。
(二)金融业。完善金融体系。创新合作发展机制,积极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大力发展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风险投资等业务;积极推动市商业银行跨区域经营,加快战略投资者引进步伐,采取股份制方式组建黄河三角洲发展银行,条件成熟后适时上市;采取自筹资金方式,建立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鼓励金融创新。鼓励多种形式的风险创业投资,畅通非上市股份制企业产权流通渠道,鼓励担保公司扩大业务领域,丰富担保品种;支持邮政储蓄银行加快发展,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丰富保险服务品种,拓展大众保险市场,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金融集聚发展。规划建设金融集聚区,实施优惠政策和措施,吸引股份制银行、外资金融机构在东营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发展后台业务、产品研发、客户服务、数据备份中心,带动金融业规模的良性扩张和效益的提升。使金融业成为现代城市经济中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把东营建设成为黄河三角洲地区最具活力的特色金融创新中心和金融产业强市。
(三)信息服务业。积极推进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和计算机网三网融合,大力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3G)、下一代网络(NGN)等新一代信息传输服务业,加快发展互联网增值服务、电信增值服务和移动通信增值服务。突出发展以数字设计、文化创意、动漫、网络游戏、多媒体影视制作、电子出版物、数据库等为重点的信息内容服务产业(数字内容)。以“数字东营”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社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电子政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企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五大支撑平台,促进信息服务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互动发展。加快发展软件和系统集成业,推进软件与系统集成企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重点发展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应用软件,培育SOA(面向服务架构)、SaaS(软件即服务)、IT咨询等新型业态。加快推进东营软件园建设,重点扶持和引进一大批研发中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外包和业务流程外包,建设服务器租赁中心、自由数据港,打造国家级软件和服务外包示范基地。
(四)科技服务业。按照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着力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依托高端产业区、特色产业基地等产业集聚区,加快科技创业平台、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把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建设成为国家和山东省生态产业重要的科技创新平台以及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研究平台;加快推进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建成集创新、创业、研发、孵化、休闲、社区于一体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产业自主创新示范园;大力扶持和培育各类技术评估、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管理咨询、技术认证、专利代理、产权交易、贷款担保、风险投资等科技服务机构和组织,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立油地校三方共同参与的技术市场联合促进机制,加快培育网上技术市场、常设技术市场和特色技术市场;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利用科技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围绕生物技术、良种培育、丰产栽培、农业节水、疾病防控、防灾减灾等搞好科技服务,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普及,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五)商务服务业。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坚持做强自身与对外合作相结合,优先支持商务服务核心区域、重点行业和龙头企业发展,形成功能完备、服务多样、能够基本满足本市社会生产和生活需求的商务服务业发展体系。大力发展会计、审计、证券、税务、评估等财务类服务业,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类服务业,信息、咨询、市场调查等资讯类服务业,代理、经纪、拍卖、担保等市场交易类服务业,工业设计、建筑设计、产品设计等创意设计类服务业。规划建设创意产业园(街)区,引进各类创意机构,构建创意产品展示和交流平台,加快提高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和服务能力。适应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的需要,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培育发展一批新型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信息、联络、代理、咨询、调解等方面的服务功能。积极吸引国内外商务服务龙头企业、重要事业部门等来东营设立营运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后台支撑部门。按照申办一批国际性品牌节会、承办一批国家级品牌展会、自办一批区域性品牌节会的思路,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会展业市场主体,突出发展以国际化、专业化、品牌化、贸易型为主的会展业,形成1-2个具有全国性乃至国际性影响的会展品牌,将东营建成黄河三角洲地区的区域性会展中心。
(六)职业培训。制定生产性服务业人才分类开发计划,依托中国石油大学、东营职业学院、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山东大王职业学院、东营市技术学院、蓝海职业学校等院校,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拓宽培训方式,加大校企合作办学力度,鼓励职业院校联合办学,重点培养技能型、实用型人才,搭建学校、企业、行业合作的平台,实现培训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积极支持和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建立农村职业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的衔接机制,着力提高农村劳动者的整体素质,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培养一批适应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需要的多层次、专业型、复合型人才。
四、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政策措施
(一)财税政策。
1.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企业,2013年底前,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二、三产业分离,分离后的税负如高于原税额,由同级财政对该企业给予适当扶持补助。其所购的固定资产符合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经税务部门审核,可以加速折旧。
3.对新引进的国内外著名企业的企业总部、研发设计中心,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可酌情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引进国家级科研机构、国家重点高校、海外知名大学、世界500强企业,并与其共建的各类创新载体为引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等高层次服务业人才,而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对研发、设计、网络技术、创意、服务外包、软件开发、现代物流、知识产权服务、电子商务、影视制作、艺术创作和为节能减排提供专业化服务等技术、知识含量较高的服务企业,可按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6.对从事呼叫中心、动漫游戏、手机报、网络及手机游戏、信息服务外包等信息服务的企业,经认定后可享受软件企业优惠政策。
7.2010年底前,对国家大学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信贷政策。
1.探索建立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商业银行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将服务业贷款比例纳入金融机构年度考评依据,引导金融机构逐步增加服务业贷款规模,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的授信额度。鼓励股权投资机构、创业投资企业以及合格的信用担保机构积极面向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开展业务。
2.把生产性服务业列为政府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的重点,以银行贷款贴息或投资补助的方式,吸引银行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3.鼓励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入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拓宽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筹资渠道。
(三)土地政策。
1.在编制和实施土地供应计划时,要合理安排供地结构,适当增加生产性服务业用地比例,尤其要向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创意产业和职业培训等重点服务产业和重点服务业项目倾斜。
2.对服务业项目用地,属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的,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对属于依法应当出让的土地,可以适当缩短出让年限,也可以采取租赁方式供应,以降低服务业发展的投入成本。
(四)其他政策。
1.鼓励电子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科技创新服务、产品设计和质量检测、金融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优先安排申报国家、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
2.鼓励和支持产学研联盟研究开发服务业共性和关键技术,对提升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传媒、数字教育等服务业领域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的重大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3.支持我市服务业重点领域组建有代表性的行业协会,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服务标准制订、行业统计监测、职业教育培训和对外合作交流活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成果”机制。
五、切实加强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把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统筹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照我市确定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的重点领域,建立分行业的产业协调推进制度,由分管市长负责,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各项工作。
(二)制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在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合理布局、集约利用资源、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中的引导作用,抓紧研究制定全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主要行业规划,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向中心城和重点园区集中发展,引导知识含量高、专业化程度高、附加值高的重点行业加快发展,引导工农业生产急需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优先发展。规划建设一批与优势产业集群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提高要素集聚和辐射带动能力。
(三)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建立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资质等级、良好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征信体系,健全信用分类监管和失信惩戒制度,倡导诚信服务,改善信用环境。鼓励生产性服务企业成立行业协会或跨领域的服务联盟,研究制定本行业行为规范和自律规则,制定实施与全国和国际接轨的生产性服务业技术、管理和质量标准,推行标准化服务,规范竞争环境。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研究制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具体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四)建立人才保障机制。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培养、引进和造就一批专业技术研发人才、高层次管理人才、科技型创业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积极推进技术入股、管理人员持股、高技能人才岗位津贴、股票期权激励等新型分配方式,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和流动机制,努力形成人才加速集聚,有序流动的局面,为加快我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五)建立运行监测机制。按照国际惯例和通行法则,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方案,尽快建立起政府、部门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生产性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建立运行监测机制和通畅的生产性服务业信息沟通机制,搞好发展预测、预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生产服务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为引导市场和政府决策、制订规划、建立考核体系等提供依据。
东营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