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任〔2009〕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刘俊华为东营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调研员; 免去: 齐万让的东营市水利局副调研员职务。
东营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