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巩固和完善残疾人组织网络,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东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市、县区残联领导班子和机关工作人员中,要按照规定配齐残疾人专职干部,乡镇(街道)残联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各级政府残工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成员单位将残疾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每年为残疾人办一些实事、好事,形成“政府主导、残工委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残疾人工作运行机制。
(二)残联组织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组织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并充分发挥作用。
(三)基层残疾人组织机构完善。2009年底乡镇(街道)残联组织建设全部实现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村(居)及20名残疾职工以上的企业健全残疾人协会;2011年全市60%的村(居)建立残疾人服务代表室,选聘专职委员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四)充分发挥各级肢残人、聋哑人、盲人协会和智力、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的作用。各级协会的活动经费列入相关财政和企业的经费预算。各类别协会每年至少开展4次以上活动。
(五)不断加强残疾人社会工作。残疾人就业公益服务岗范围进一步扩大,到2010年全市乡镇(街道)以上残联组织均配备残疾人专职干事,市、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残疾人公益服务岗。市、县区人事相关部门负责残疾人公益岗代管服务工作,具体职责是岗位派送、劳动管理、劳务纠纷处理、提供就业服务;各级残联负责残疾人公益服务岗人员的劳动报酬、技能培训等工作。
二、主要措施
(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各级残联党组协助党委管理干部,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的提名要充分尊重上一级残联党组意见,乡镇(街道)残联领导班子由县区委组织部与县区残联联合考察,组织部门行文公布。进一步理顺各级党委、政府对残联的领导,党委、政府各有一名领导分管残联工作,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残联工作情况汇报。
(二)各级党委要重视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残联主要领导、残疾人干部、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教育和配备工作。利用残联换届、干部考核、交流等时机,及时对班子成员进行考察、调整、充实,把各级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成“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领导集体。
(三)大力培养、选拔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各级残联要会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市人才库残疾人不少于100人,县级不少于50人,市、县(区)两级残联中残疾人干部比例不低于10%。
(四)充分发挥残工委各成员单位的作用。每年第一季度各成员单位向残工委秘书处提报当年为残疾人所办的实事、好事,秘书处进行审核汇总,并将各单位为残疾人所办实事、好事项目列入精神文明考核内容之一。
(五)大力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2009年底乡镇(街道)残联必须达到“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要求。专兼职理事长要由组织部门正式任命,享受中层正股级待遇;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残疾人专职或兼职干事,协助理事长开展工作;残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挂“残疾人联合会”门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要建立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为残疾人服务项目,且有无障碍设施。基层残联残疾人优惠政策、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等基础资料要做到档案齐全、分类明确,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等基础信息要做到上墙公示。
(六)村(居)及20名残疾职工以上的企业设残疾人协会。协会由选举产生,设主席、副主席和残疾人委员,一般由3-5人组成,其中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副主席和专职委员。协会代表残疾人利益,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研究安排本地残疾人工作。要设立活动档案,做到档案齐全、分类明确、记录及时、数据准确。
(七)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村(居)建立残疾人服务代表室。服务代表室是村级残疾人协会的办事机构,其职能是:提供政策咨询,协调关系,代理服务,及时反映残疾人吃住行、就医、就业、教育等基本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发挥政府与残疾人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服务代表室一般由2人组成,其中1名为残疾人。残疾人服务代表室工作经费和联络员补助从各县区残疾人保障金中列支,每个服务代表室2000元,其中务工补助每人每月50元,剩余部分作为代表室业务经费。
(八)加强残疾人公益岗的开发和管理。2010年底前乡镇以上残联全部配备残疾人专职干事,市、县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残疾人公益服务岗。公益岗人员工资扣除各类社会保险后的工资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保障线。
(九)做好专门协会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县以上残联要加强对专门协会工作的领导,明确承担专门协会日常工作的部门与人员,确保有必要的活动场所和经费。各级财政对专门协会经费予以保障,市级专门协会每年1.5万元以上经费,开展6次以上活动,县级1万元以上经费,开展4次以上活动,并且要做到活动丰富、制度规范、档案齐全。
三、具体要求
(一)根据《东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县区残联在2009年5月底前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出台有关残联干部管理的文件,明确残联领导班子、基层残联的管理问题,理顺残联组织关系。
(二)2009年上半年各级残联会同财政部门对残疾人专职干事、公益岗、残疾人服务代表室的补贴等问题进行规范,以推进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
四、检查整改
根据《东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残疾人组织建设在实现达标的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巩固、完善、提高。各级要按照考核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逐项抓好落实,2010年上半年自查阶段要认真进行检查总结,找出差距,认真整改,确保2011年下半年按时保质完成残疾人组织建设创建任务,力争一次性通过上级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