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保证残疾人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及《东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完善残疾人长效救助体系建设,确保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保障。进一步完善市级残疾人专项救助金制度,各县区要设立残疾人专项救助金,逐步扩大残疾人救助范围,对已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实施生活救助。
(二)完善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逐步将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将符合规定的脑瘫、孤独症、智障、聋儿康复和肢残矫治手术及康复训练、白内障复明、假肢装配等项目逐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保障残疾人的医疗康复需求。到2010年城镇残疾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对城镇无业重残、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农村残疾人医疗保险实行更优惠政策;研究制定城镇无业重残、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农村残疾人养老保险办法和大病优先救助办法。
(三)实施残疾人扶贫致富工程。2009年开始建设残疾人从业扶贫创业园区3-5处,鼓励残疾人进园区就业脱贫,辐射带动1000户残疾人脱贫;扶持个体从业100户、发展庭院经济300户,每年对3000名残疾人进行科普知识扶持。
(四)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为符合条件的无房或危房残疾人家庭修建住房,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居住条件。积极探索制定城镇低收入残疾人住房补贴政策,廉租住房优先照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逐步提高特困残疾人的廉租住房补贴标准。
(五)加强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各级建立托养中心,制定相关政策,逐步建立起健康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东营市城乡“五保五救助”政策,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体系。一户多残、老残一体残疾人优先列入救助范围。建立生活困难残疾人调查登记制度,准确掌握贫困残疾人户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在乡镇(街道)和村(居)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对象档案,及时掌握变化情况,为落实保障措施提供依据。全市特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实行动态管理,救助金采取社会化发放。每年12月底乡镇(街道)残联完成下一年度需救助残疾人核查,上报县区复核,第二年2月底前市残联完成全市残疾人救助金发放审核工作,并报市财政审批。
(二)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险救助工作。对脑瘫、孤独症、智障、聋儿等康复及肢残矫治手术、白内障复明、假肢装配等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并逐步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对个人承担费用在政策上给予照顾,保障残疾人得到医疗和康复救助。
(三)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法规、政策。各用工单位应依法为残疾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残疾人社会保险作为执法检查重要内容,确保残疾人在年老、生病、失业时得到基本保障。
(四)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优惠政策。确保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帮助农村残疾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对贫困残疾人参保费用给予补贴;城镇无业重残、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城乡社会福利机构应按规定优先予以供养;落实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政策,城镇贫困个体从业残疾人养老保险由同级财政从征收的保障金中给予适当补助;重度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市、县(区)在政策上给予特殊照顾。
(五)积极实施残疾人扶贫致富工程。市、县区农业部门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工作计划,统一组织,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将残疾人从业扶贫创业园区建设纳入扶贫范围,县区残联、扶贫办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鼓励残疾人发展个体从业、庭院经济扶贫致富项目,开展“科普助残进万家”活动,带动残疾人脱贫致富。
三、具体要求
(一)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为残疾人基本生活稳定提供保障。将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总体规划,统一组织,统筹安排,重点倾斜,同步实施。财政、民政、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及残联等部门针对残疾人社会保险问题,制订出台专门的优惠管理办法,确保残疾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无依无靠时有所依托。
(二)切实加大对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多方筹措保障资金,保证特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康复救助、扶贫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和养老救助等各项政策的落实。
(三)大力开展残疾人慈善助残活动,积极组织发功社会各界力量和广大爱心人士开展“一助一、结对子”等多种形式的帮、包、带、扶助残活动,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就业、康复训练、文化教育和法律援助等保障。
四、检查整改
根据《东营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三年时间达到创建标准。各级要按照考核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逐项抓好落实,2010年上半年自查阶段要认真进行检查总结,找出差距,认真整改,确保2011年下半年按时保质完成残疾人社会保障创建任务,力争一次性通过上级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