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垦利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中国·东营 www.dongying.gov.cn 2009-8-10 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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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字〔2009〕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2009年8月3日,省政府以鲁政函民字〔2009〕13号文批复我市,同意撤销垦利县垦利镇、西宋乡,设立垦利街道办事处和兴隆街道办事处,并将永安镇的4个行政村划归兴隆街道办事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原垦利镇的吴旺、高盖、东麻王、西麻王、李王、东陈、复胜、补户、盐窝、后苟、中苟、前榆、合兴、中西、民丰、南井、北井、围子、闫家、李呈、前李呈、双河、义和、西冯、西尚、利泉、寿山、苍州、新安、新民、永兴、西双河、双河镇、邱围、冯屋、左二、复兴、六村、七村、南屋、北屋、荆岭、南羊、左一、联合等45个行政村和原西宋乡的赵屋、十八户、卫东、北永兴、牧场、北盐窝、张新、东兴、东宋、胜合、北苍州、新立、新建、大山、北河南、北河北、北于、大三合、宋坨、小口子、沈家、西坨、小高、栾家、二十一户、西宋、夹河、中张、小三合、南三合、东张、西张、西兴、崔家、朱家、邵家、五庄等37个行政村,共82个行政村划归垦利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垦利镇政府。
  二、将原垦利镇的大河、广兴、大王、周屋、兴隆、黄店、南成寨、北成寨、东兴、五一、杜屋、渔洼等12个行政村和永安镇的店子、同兴、西九、后李等4个行政村,共16个行政村划归兴隆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广兴村。
  垦利县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批复精神,及时调整和制定加快两街道办事处的建设规划,加强指导,使其尽快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促进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东营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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