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政字〔2009〕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东营市能耗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东政办发〔2008〕22号)要求,以及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200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和确定的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十一五”后3年万元GDP能耗下降目标任务,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008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基本情况
2008年,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作为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作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重要措施,各项节能工作取得新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经考核,广饶县、东营经济开发区、垦利县、河口区、东营区和利津县均为超额完成等级。
(一)节能目标完成情况。2008年,各县区和东营经济开发区都完成了与市政府签订的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其中,降幅超过目标比例较大的有广饶县、垦利县、河口区。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都完成了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万元GDP取水、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年度目标。除利津县外,其他都完成了万元GDP电耗年度目标。
从“十一五”前3年进度看,完成进度目标60%以上的有东营经济开发区(98.49%)、广饶县(74.73%)、垦利县(65.81%)、利津县(63.53%)、河口区(63.15%)。东营区完成了57.75%,未完成“十一五”前三年万元GDP能耗下降进度。
(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1.节能降耗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一是节能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都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部门分工和职责,节能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二是制度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县区和东营经济开发区相继出台了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能耗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节能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得到加强,各项政策措施更加扎实有效。
2.节能目标考核更加深入。一是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各县区和东营经济开发区都把节能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逐级分解到乡镇政府(街道办)和重点用能企业,层层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建立了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的节能目标责任体系。二是强化检查督导。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通过专项督察、执法检查、定期考核等方式,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节能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落实节能考核和奖惩。各县区都按季度对乡镇政府(街道办)和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指标进行考核,对完成节能目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重点用能企业进行通报表彰,对未完成目标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提出整改要求。
3.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工作不断深入。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2008年,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都有所提高,其中广饶、河口、利津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二是源头控制“两高”项目措施力度逐步加大。各县区都制定出台了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在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过程中,加强了节能评估审查和管理。广饶县将能耗300吨——2000吨标准煤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均纳入节能评估审查范围,有力地提高了企业能源利用效率。三是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成效明显。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狠抓任务落实,均完成了年度淘汰落后任务目标。
4.节能投入进一步加大。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区加大节能专项资金的投入,围绕“十大节能工程”和三个“节能20项”,实施重大节能技术产业化和技术改造,节能成效明显。2008年,县级财政共安排节能专项资金2114万元,比上年度增加714万元。节能专项资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实现增长。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利用节能专项资金共支持重点节能工程项目71个。
5.加快推进节能技术进步。一是大力推进节能技术创新。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取得实质性效果。二是组织实施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推广节能新技术。建设了一批节能示范工程,推广了一批节能先进技术和装备,培育发展了节能服务机构。三是超额完成节能灯推广任务。2008年,全市推广节能灯18.2万支,超计划推广2.2万支。
6.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不断加强。一是着力抓好工业节能。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进一步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监管,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推动企业加大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努力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二是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和监测。组织开展了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工作,下达了年度节能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三是建筑节能工作取得新进展。在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取得良好成效。四是交通节能工作逐步开展。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控制高耗油、高污染机动车发展,大力发展燃气运输车辆,进一步提高了交通运输节能水平。五是公共机构节能深入推进。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从加强管理入手,大力开展节电、节油、节水、节材等活动,优先采购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用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
7.节能基础工作扎实开展。一是执法能力不断加强。河口区、广饶县、垦利县成立了节能执法机构,为开展节能执法提供了保障。二是强化计量和统计基础工作。统计、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统计、计量工作检查。广饶、垦利、利津3县统计部门都建立了能源统计工作机构,充实了专职能源统计人员,加强了能源统计工作。三是加强节能宣传与培训。通过新闻报道、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举办知识竞赛、培训研讨等形式,在全社会营造节约能源的良好氛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产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全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低于全省13.3个百分点,有2个县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低于20%。有2个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低于30%。调整产业结构,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任务很重。二是个别县区“十一五”前3年万元GDP能耗降低进度没有达到时间与任务同步的要求,后2年节能工作任务艰巨。三是节能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节能评估审查工作没有全面落实,源头管理力度不够;有的县区节能专项资金投入不足,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偏低;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进展缓慢,有些地方重视程度不够,推进力度小。四是节能管理体系不完善。有的县区节能管理机构人员不足,执法队伍和能源统计机构未建立,节能管理机制不健全。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2008年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广饶县政府、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垦利县政府、河口区政府、东营区政府、利津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2.将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提交市考评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对东营经济开发区和各县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2009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关键一年。各县区、东营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和市节能工作部署,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节能降耗,确保完成2009年节能目标。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一是强化源头控制。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评估审查办法,认真执行节能评估审查程序和权限,加强监管,确保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新能源及装备制造业,力争实现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加快发展新能源等节能环保产业,重点推进风电、燃气发电、光伏太阳能等新能源项目建设。三是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县区要在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淘汰任务的基础上,力争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为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打好基础。
(二)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和省重大节能示范项目和重大节能产业化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列入国家和省扶持范围的重大节能示范项目建设。围绕全市三个“节能20项”工程,筛选第二批重大节能技术、节能装备和节能示范工程,争取更多项目列入上级重点扶持和推广的范围。围绕石化、纺织、橡胶等行业,加快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步伐,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三)狠抓节能执法检查。认真贯彻《节约能源法》和《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以落实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能评审查为重点,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加强节能管理机构与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力量,增强素质。开展淘汰高耗能落后设备的专项整治活动。
(四)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作。督促企业,特别是重点高耗能企业认真履行节能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节能管理制度,瞄准国内外同行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水平,深入开展能效对标、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活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管理、统计和计量人员的培训,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切实抓好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三大领域节能。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严格执行营运车辆技术标准,加快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制定机关能耗定额,强化政府机关节能考核。大力推广使用节能灯,确保完成今年13万支节能灯推广任务。
(五)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节能考核。完善节能目标考核制度。建立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双目标”节能责任制。继续推行能效标识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工作新机制。加大差别电价和能耗总量控制等工作力度。认真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督促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排定时间进度,按要求进行整改。总结节能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节能工作全面开展。
东营市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