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的执行
中国·东营 www.dongying.gov.cn 2009-7-31 来源:东营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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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许可内容
  仲裁裁决的执行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至六十四条
  三、数量及方式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四、许可条件
  裁决书生效后。
  五、申请材料
  仲裁裁决书、调解书。
  六、申请表格
  仲裁审结证明。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东营仲裁委员会
  八、决定机关
  东营仲裁委员会
  九、许可程序
  由东营仲裁委员会根据《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办理
  十、许可时限
  无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无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审验
  东营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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