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办理条件: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办理程序: 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按要求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相应申办材料在成绩有效期内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
办理材料: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一)有效期内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单、会计基础考试成绩合格单;(二)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或珠算五级以上(含五级)鉴定证书;(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四)近期同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10元。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所需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及时办理,现时办结
办理费用: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工本费10元,IC卡13元。
办理机构: 市财政局会计科
是否可以网上申报: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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