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走进东营
|
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
|
阳光政务
|
网上办事
|
便民服务
|
政民互动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核准
中国·东营 www.dongying.gov.cn 2009-7-30 来源:市国资办
【字体:
大
中
小
】
办理依据: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
办理条件: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办理程序: 申报、受理、办理
办理材料: 产权界定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及相关资料
所需表格: 无
办理时限: 在手续完备的前提下,及时办理。
办理费用: 无
办理机构: 国资办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国资办企业资产管理科
是否可以网上申报: 不可以
【Email 推荐】
【纠错】
主办:东营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
承办: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设为首页
|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网站地图
|
在线帮助
|
网站旧版
联系电话:0546-8388277 邮件地址:
webmaster@dongying.gov.cn
鲁ICP备05021803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flashplayer8.0
以上版本播放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