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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管理工作服务事项
中国·东营 www.dongying.gov.cn 2009-7-30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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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公证程序规则(暂行)》
办理条件: 申办资格:公证管理、服务相对人。
办理费用: 按照省司法厅鲁司发公[1994]7号文:《关于改革公证协会会费和公证业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办理机构: 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
是否可以网上申报: 不可以
备注: 联系电话:8336973 办理时间:每周工作日监督投诉渠道:市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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