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已办理招商项目引荐人登记手续并已通报的投产(营业)或在建项目。
办理程序: 招商单位(引荐人)申请?D?D市考核办公室(市招商办考核奖惩部组织考核人员)审核相关资料并办理引荐人登记?D?D实地考核?D?D填写《东营市招商引资项目考核认定表》?D?D将考核结果及时通知引荐人所在单位
办理材料: (1)引进无偿(有偿)资金的,提报捐资证明或资金使用合同、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2)引进企业(项目)的,提报企业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验资报告、投资人身份证明、形成固定资产价值及所有权证明或税收缴款书等材料。(3)引进技术的,提报省级以上科技部门的技术鉴定书、专利证书、营业执照及股权证明、投资者身份证明等。
办理时限: 材料完备的,5个有效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机构: 招商局考核奖惩部
是否可以网上申报: 不可以
备注: 承办人员:孙学明。所在楼层、房间:市招商办二楼203房间。联系电话:8338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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