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九年六月六日
东政发〔200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市政府确定的200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调结构的要求,做好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项目推进班子,加强协调配合,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对投资的拉动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服务。各级发展改革、经贸、国土资源、环保、建设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建立项目办理手续“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意识,帮助项目单位完善有关建设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切实保障重点建设项目资金、土地的供应。要突出抓好建设资金的筹措,建立和完善市、县区融资平台,大力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广泛开展银企对接工作,引导银行资金、国外资金和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项目建设。要在遵守国家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的前提下,集中土地资源保重点项目建设,在规定权限内的要简化程序,确保项目及时落地。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树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观念,提高土地利用强度。
四、加强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调度分析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对市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月调度、分析制度,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调度本县区、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建设项目,要按时统计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加强现场调研,确保情况真实,并将分析汇总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要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年度投资计划的完成。要加大考核力度,将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完成投资情况纳入政务督查考核。
附件:2009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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