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地震局公开承诺
服务事项
一、服务事项 (一)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 1、位于已开展地震动参数小区划工作范围外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即时即办; 2、位于已开展地震动参数小区划工作范围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不包括实地勘察或技术咨询时间)。 3、位于地震动参数区划分界线两侧各4公里区域内或地震研究程度和资料详细程序较差地区的建设工程,需要通过一定技术工作才能确定抗震设防要求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不包括实地勘察或技术咨询时间),核发《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 (二)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重要、重大或易产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项目 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在收到评审通过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核发《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 二、违诺处置 严格执行《东营市地震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以下行为之一或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责任。 (一)向投资者吃、拿、卡、要、报和索贿受贿的; (二)工作人员有重大过失造成案件错办的,追究案件承办人员的责任,部门领导对下属人员的执法过错负领导责任; (三)未经审核、审批的,工作人员擅自做出错误决定的,追究工作人员个人的责任; (四)因审核人、审批人的错误决定导致案件错办的,追究案件审核人、审批人的责任。 监督电话:0546-8085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