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信用动态] ●江苏省发布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规划 ●上海市扩大个人信用信息采集范围 ●央行将适时推出信用违约互换机制 ●广东东莞对主要排污企业实施环境信用管理
江苏省 政府办公厅日前正式下发了《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苏政办发〔2008〕8号),这标志着江苏省2008年至2010年信用体系的建设计划正式启动实施。 江苏省提出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与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构架和运行机制,促进“诚信江苏”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建立“一网三库”(诚信江苏网站、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企业和个人信贷征信数据库);信用产品得到推广和应用;信用服务行业市场初具规模;在“信用长三角”和全国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政府公信力、企业信用度和社会诚信意识明显提升,社会诚信环境明显优化。 此外,江苏省还提出要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民间资本、社会法人资本、风险投资资本进入信用服务市场,为信用体系建设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上海市 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2008年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计划扩大个人信用查询项目,探索建立社会服务领域的信用查询机制,率先在个人出境游、汽车租赁、质量认证等业务中推动实施。 目前,上海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入库人数已达850万,基本覆盖本市具有消费信贷能力的常住人口。不过,个人信用报告内容仍以金融方面的行为记录为主,尚无法全面体现个人在社会工作、生活的信用状况。 今年,个人信用报告将“扩容”。有关部门拟将物价、劳动保障、医疗保险、房地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掌握的与民生关联度高的相关信息,纳入联合征信系统。同时,食品药品安全违法、传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贿赂、市场主体不良退出等相关责任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也将被记录。 与此同时,上海还将探索建立与信用挂钩的费率浮动机制,根据机动车辆交通违法记录、安全生产违规记录、职业卫生违规记录以及医疗医保、火灾事故、保险理赔等记录,实施机动车辆保险、工伤保险、健康医疗保险及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的费率浮动。 而且,个人办理出境游、汽车租赁时,也有望“看信用说话”。据悉,社会服务领域的信用查询机制正在酝酿中,并有望在个人出境游、汽车租赁、质量认证等业务中,率先推行。此前沪上主要汽车租赁企业,已经建立企业内部信用查询系统,即此前有过行车事故、借车不还或晚还的客户,在下一次借车时将遇到困难。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沈炳熙日前在上海表示,央行未来将适时推出利率期权,同时还将以试点的方式推出信用违约互换(creditdefaultswap,cds)。 沈炳熙是在4月9日于上海举行的“第五届中国衍生工具高峰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他说,为了推动正处于初级阶段的我国场外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需要继续推进产品的创新。“已推出的衍生产品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与发展;尚未推出的衍生工具需要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并在适当的时候渐次推出”。 沈炳熙表示,央行还将积极研究发展信用衍生品市场,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试点的方式逐步推出包括cds在内的信用衍生产品。 cds是目前全球交易最为广泛的场外信用衍生品,其交易将实现固定收益类产品的信用风险在买卖双方之间的转移。在交易中,cds的买方按标的资产面值的一定比例定期向卖方进行支付,直到到期或指定的违约事件的发生为止。而卖方在违约事件发生时或在到期日向买方支付标的资产的面值。 沈炳熙说,央行待时机成熟时将全面推开其他信用衍生产品。不过这一市场更为复杂,风险的控制要求也更高,需要进行充分的研究。
广东省 东莞市近期已经把108家企业纳入了环境信用评级,鉴于此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东莞市环保局会在年内扩大环境信用管理的企业范围,把全市800多家主要排污企业均纳入其中。 据了解,去年广东省环保局对全省164家重点污染企业进行了环境保护等级评定,评价结果分环保诚信、环保警示、环保严管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红牌标示。在随后所公布的评价结果中,东莞的福安纺织印染公司等11家企业被评为绿牌,东莞东华电力公司等4家企业被评为黄牌,凤岗镇雁田污水处理厂、凤岗镇虾公潭污水处理厂、东莞市潢涌银洲纸业有限公司被评为红牌。结果一出,银行等相关金融部门就找上了门,对红牌企业的环保违法、环保信用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银行上门,这让企业很心惊,因为金融机构可以停止对‘红牌’企业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目前,这些企业都在忙着整改。”东莞市环保局监督科的工作人员介绍,对污染企业实施环境信用管理制度能让他们明白,环境信用不过关企业就面临关闭的危机。 据其透露,环保部门将向企业下发环境信用评级办法、管理办法、指标体系等文件,要求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对于所有纳入评价的企业,今后会实行动态管理,如偷排、直排污染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企业的环境保护信用评价级别立即降一级;情节严重或两次以上的,则直接降为环保严管企业等级。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事件)(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引发的除外),受到严重行政处罚的,则立即降为环保严管企业等级。环保部门今后每个季度,都会把污染企业的信用管理状况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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