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外动态] ●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加强制度建设 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国家工商总局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 ●“信用长三角”第二届高层研讨会召开 ●河南省郑州市在政府采购中使用信用报告
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加强制度建设 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外地游客了解东营的窗口,也是展示“信用东营”建设的窗口。为建设“信用保护区”,打造信用品牌,保护区管理局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并落到实处,为营造良好旅游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严格安全管理。完善各项景区管理制度,制定了《黄河口生态旅游区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管理制度》等制度,加强景区巡逻,加派执法、值班人员,确保旅游秩序稳定和游客人身安全。 二是加强卫生管理。制定了《黄河口生态旅游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划分卫生责任区,落实责任人,签订卫生保洁责任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和暗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卫生管理水平,促进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为游客提供优美整洁的旅游环境。 三是建立景区医疗救护点。组织4名经验丰富的医疗人员,配备基本医疗设施2套,各类应急药物40多种,为游客提供免费测血压和医疗咨询等服务。并对游客在游玩过程中发生的擦伤、中暑、过敏等症状提供有效治疗和护理。
国家工商总局 近日在广东佛山举行了中国工商系统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信息化建设会议。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凡表示,将抓点带面全面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2007年10月工商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今年二月广东省工商系统被定为全国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试点,探索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经验。 据悉,佛山市工商局完成了全市四百多个商品交易市场的信用分类,创建了五个诚信示范市场,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该市试点的市场信用分类为abcd四个等级,涉及市场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场内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性、商品质量管理、索票索证情况、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情况等二十多项指标。工商部门制订了相关的制度、规范、开发软件、分类指标等。按照规定,d级市场将被认定为信用不合格,被列为重点监管范围,进行分类后,可视市场巡查情况实行升级或降级的动态分类监管。
浙江省 “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征信管理办公室、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主办,杭州市人民政府承办的“信用长三角”第二届高层研讨会10月14日-15日在杭州召开。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侯云春、上海市常务副市长杨雄、江苏省常务副省长赵克志、浙江省常务副省长陈敏尔等两省一市政府领导出席会议;国内外知名经济学家,企业代表,部分省市信用主管部门负责人以及媒体记者等200余人应邀参加会议。 此届研讨会主题是“区域信用??合作与发展”。10月14日下午,两省一市政府领导分别就各自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发表主题演讲,并共同签署《上海、江苏、浙江信用服务机构资格互认协议》。国务院研究室侯云春副主任发表重要讲话。此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对于加强区域信用建设经验和学术研究成果交流,深化区域信用合作与共享机制,进一步推进区域信用建设的发展和创新,形成优势互补、区域共融的大信用经济格局,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据悉,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建设是经历了探索、启动、发展等一系列过程,是沪苏浙三地信用建设主管部门基于“互信、互助、互动”关系,通过“合谋、合作、合力”,共同努力的成果。今年4月,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在南京共同召开“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协调发展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会上,沪、苏、浙三地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共同签署了《共建“信用长三角”合作备忘录》,确定了人民银行与地方政府相互支持、共同发展、依法共享,建设“信用长三角”的发展思路。 “信用长三角”信息共享平台是全国第一个跨区域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合作专题的重要内容。它是为沪苏浙三地企业、社会及信用建设服务的工作平台和门户网站,主要推动三地信用建设机构的工作交流、协同和联动,逐步实现三地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和相互查询,以形成“一处守信、处处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区域联动机制。在浙江的牵头组织实施和江苏、上海的大力配合下,平台于2006年6月30日正式开通运行,基本实现了三地信用动态、投诉、监管、服务和培训的交流和互动,并初步实现了沪苏浙区域内200多万企业16项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共享。在此基础上,今后将逐步开发三地信用建设机构工作联动应用程序,加快整合三地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企业、社会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服务。
河南省 郑州市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企业信用报告顺利出笼,这是由郑州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出具的。郑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江滨说,这不仅是郑州市首份企业信用报告,而且也是河南省首份企业信用报告,开创了中西部省份在政府采购领域使用信用产品的先河。 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金秀珍告诉记者,郑州市各级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确,供应商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需另行提供企业信用报告,作为评判其资质和服务信誉的参考依据之一。目前,企业信用报告暂由郑州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出具,待信用市场发展成熟完善后,可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对于报告显示信誉良好的企业,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中标;对于未提供信用报告的企业或报告显示信用不佳的企业,将从严控制此类企业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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