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号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中国·东营 www.dongying.gov.cn 2008-11-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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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许可内容
  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国家主席令第74号)第四十四条;
  (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1年8月31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四十条;
  (三)《山东省城市临时建设、临时用地规划管理办法》(鲁政发〔1994]115号〕第五条。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许可条件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临时建设用地的项目需提供:
  1、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
  2、申请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4、所申请位置用地现状地形图;
  *5、土地使用权证明文件及地籍图(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二)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延期的需提供:
  1、建设单位申请;
  2、申请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3、原已核发的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注:标注*号的为根据具体建设项目提供材料,其他不标注的为必须提供材料。
  六、申请表格
  《东营市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到东营市行政审批中心规划窗口索取。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东营市规划局
  八、决定机关
  东营市规划局
  九、许可程序
  (一)提出申请;
    (二)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三)符合条件的,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十、许可时限
  部门承诺: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1年。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审验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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