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内容 核发《东营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 二、法定依据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2004年8月23日建设部令第134号); (二)《关于实施贯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发〔2004〕38号)。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备案。 四、审批条件 已经法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并颁发了审查合格书。 五、申请材料 (一)施工图审查合同; (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三)施工图审查报告。 六、申请表格 无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东营市建设委员会 八、决定机关 东营市建设委员会 九、审批程序 (一)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颁发后5个工作日内,施工图审查机构持有关资料到市建设委员会备案; (二)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 十、审批时限 部门承诺:资料齐全,随到随办。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东营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按载明期限执行。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审验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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