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 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审批
中国·东营 www.dongying.gov.cn 2008-11-2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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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许可内容
  核发《准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法定依据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二十九条;
  (二)《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00年8月25日建设部令第81号)第五条;
  (三)《“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审核”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建标〔2005〕124号)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
    (四)《山东省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管理办法》(鲁建标字〔2001〕2号)第六条;
    (五)《关于实施“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审核”行政许可的通知》(鲁建发〔2006〕5号)第二项。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核准。
  四、许可条件
  (一)申请事项不符合现行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申请事项直接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以及其它社会公共利益;
  (三)申请事项已通过省级、部级或国家级的鉴定或评估,并经过专题技术论证。
  五、申请材料
  (一)《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申请书》;
  (二)采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理由;
  (三)工程设计图(或施工图)及相应的技术条件;
  (四)省级、部级或国家级的鉴定或评估文件,新材料的产品标准文本及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的鉴定意见(报告),以及专题技术论证会纪要;
  (五)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在国内或国外类似工程应用情况的报告或中试(生产)试验研究情况报告。
  六、申请表格
  《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申请书》,从建设部网站(www.cin.gov.cn)下载。
  七、申请受理机关
  东营市建设委员会
  八、决定机关
  建设部
  九、许可程序
  市建设委员会收齐材料报省建设厅
  十、许可时限
  20个工作日内报省建设厅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准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按载明期限执行。
  十二、收费
  无
  十三、审验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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