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促进创建目标顺利实现,根据《中共东营市委、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决定》(东发〔2004〕10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04〕7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创建要求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创建活动中涉及我局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管养运行、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等任务,对照标准,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宣传,严格督查,落实奖惩,齐抓共管,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确保我市首批进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创建重点 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做好“六个结合”,即创建文明城市与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相结合;与建设“平安东营”相结合;与创建“文明单位”相结合;与巩固“双创”成果相结合;与推行市政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相结合;与宣传弘扬“东营精神”相结合。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建设完善东城,改造提高西城,加快东西城一体化”的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切实抓好中心城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建设改造和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管养运行,确保中心城市政设施完好率和路灯亮灯率等达到创建标准,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二是以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窗口单位为重点,扎实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和行风评议、办事公开等活动,巩固和深化全岗位全行业规范化服务活动,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三是按照“大空间、大绿地、大水面”城市风貌的要求,切实搞好中心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日常管养工作,确保中心城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等达到创建标准,为市民和社会提供优美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四是继续巩固“双创”成果,认真搞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五是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建设“平安东营”的统一部署,搞好锅炉、燃气、电梯、机械车辆、电气设备、施工现场等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制度,妥善处理干部职工和用户关心的市政公用事业热点难点问题,避免矛盾激化,确保全局安全平稳运行。六是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化“三德”教育;结合弘扬民族精神,深入开展“和谐、诚信、创新、卓越”的“东营精神”教育;深化诚实信用教育,增强信用道德意识、倡树信用道德风尚;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多层次开展干部职工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文明修养。重点搞好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教育活动和服务窗口单位“爱岗敬业、服务社会”教育,扎实开展市政公用事业办事公开活动,努力在全局营造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的浓厚氛围。 三、创建任务分工(见附表) 四、实施步骤 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24日—5月10日)。根据《东营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和标准,制定全局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局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建立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局属各单位制定详细的创建方案和工作措施,层层动员,统一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引导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阶段(5月16日—10月31日)。各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和制定的实施方案,倒排工期,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创建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同时,加强监督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定期评比、定期通报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第三阶段:迎检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认真对照考核标准,逐项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自查自改,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五、组织领导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时间紧、标准高、任务重。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全力以赴,顺利实现创建目标。为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属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办事机构,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领导体系,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把创建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责任科室、单位和个人,明确工作标准、时间要求和落实措施,克服一切困难,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承担的各项任务。 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局综合督查考核范围。局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及时进行调度,局创城办公室定期组织考核评比,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城工作大局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取消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评先树优资格。 局属各单位创建实施方案,于5月10日前报局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