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条主线  突出三个载体  扎实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中国·东营 www.dongying.gov.cn 2006-8-30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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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东营区委  东营区人民政府
  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决定》下发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研究部署创城工作,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统领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总抓手,在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建立领导机构的基础上,确定了围绕政治、经济、文化三条主线,突出社区、农村和机关行业三大创建主体的创城思路,切实抓好文明社区、小康文明村和文明单位三大载体建设,推动创城活动扎实开展。
    一、积极创建文明社区,夯实城市文明基础。社区是城市管理的主体,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载体。作为中心城区,我们把创建文明社区放在了创建文明城市的首位。一是积极开展社区教育,提高居民素质。利用多种手段和形式,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居民爱城市、爱社区,自觉遵纪守法,争做文明市民,齐心协力共建美好家园。二是扎实搞好综合治理。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当前和长远兼顾,从解决脏、乱、差问题入手,加强日常保洁管理,搞好社区绿化、美化,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同时加大社区治安管理力度,建立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网络,完善群防群治体系,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三是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积极倡导社区居民发挥各自特长,热心参与群众性互助服务,主动为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提供志愿服务,进行医疗、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咨询等卫生服务,努力提高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四是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大力发展广场文化、楼院文化、家庭文化,充分利用各类文体活动中心、图书室等文化场所,经常组织具有社区特色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社区文化的凝聚力,引导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五是切实加强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功能。结合新区建设和西城改造,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社区环卫、服务、医疗、社会福利等设施,努力建设和开辟更多的公益性文化体育活动场所。
  二、努力创建小康文明村,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创建小康文明村,是今年市区两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加强村居党支部建设,积极稳妥地搞好村居党支部换届选举,进一步理顺村居“两委”关系。二是坚持“育人为本”,把尊重人、教育人、塑造人、服务人放在首位,通过开展“万名党员进课堂”和“千村万户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活动,着力提高农村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素质。三是大力发展村居经济,积极培植主导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拉动区域经济增长。四是全面开展城乡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实行区级领导包村联系点和区直单位结对共建制度,帮助搞好小康文明村和文明诚信街建设,把城市文明辐射到乡村,提高农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和法制意识。五是大力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义务,提高政治文明水平,确保农村政通人和,社会秩序安定。
  三、扎实创建文明单位,推动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一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通过开展扎实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增强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的自觉性。二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围绕发展这个主题,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政策。三是切实加强软环境建设。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推进政府工作全面提速;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确保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四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群众满意、基层满意为目标,搞好优质服务,塑造廉洁、务实、高效、文明的政府形象。五是积极引导各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中介机构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形成合力,扩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覆盖面,推动全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四、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实现创城目标。(一)健全领导体系。区创城委下设创建小康文明村、文明社区和文明单位三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大创建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指导。各镇、街道及区直部门、单位也成立了创城工作机构,形成了上下贯通、协调一致、配合联动的领导格局。(二)健全目标责任体系。从经济和社会发展、公共设施和生态环境、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思想政治建设和道德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组织建设、科教文卫事业发展、党风政风和社会风尚、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创建活动和氛围营造、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等十个方面,分别提出创建目标,并明确了三个创建阶段:一是集中创建阶段(2004年),力争达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二是全面推进阶段(2005年),加快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步伐;三是巩固提高阶段(2006年—2007年),进一步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实现中心区全面小康。为确保创城工作扎实有效,各镇、街及区直各部门、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签定责任状。(三)建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建立了督导检查机制。区创城办成立督导检查组,按照工作目标和责任要求,每半月进行一次常规工作督查,重大活动和重点任务,与区委、区政府两个督查局一起进行督查。二是建立了激励约束机制。把创建工作列入全区综合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同时对创建工作实行专题考核,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全区。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区创建工作大局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三是建立了多元投入机制。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重点项目和创建工作所需。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特别是公益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给予必要的经费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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