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办理地址:东三路451号就业办206室 联系电话:8331313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时限:在申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材料齐全的情况下,自办理机构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办资格:企业以安置待业人员和企业富余职工为主要目的,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一定的生产资料、流动资金、固定的场所和明确的生产经营项目。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同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后正常经营。 申办材料:(1)申请报告:说明企业成立时间,企业资金来源,经营范围和场地,人员安置情况等。(2)企业法人任职批文;(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登记复印件;(5)安置人员花名册;(6)上年度财务年报;(7)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性质认定登记表。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国务院《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 办理费用:不收费 服务承诺:5个工作日内办结 监督投诉:8381356、8381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