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市劳动保险事业处业务科。 办理地点:东城府前大街169号公路局南 联系电话:8083063 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时限:自收到《退休审核单》后即时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办理依据: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申办条件: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手续的企业离退休人员。 办理程序: (1)确定身份。根据市劳保处提供的有关资料确定离休、退休、退职。 (2)确定发放点。按照离休、退休、退职人员自己的意愿,确定离自己最近的发放银行。 (3)发放时间。每月5号后,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均可在自己确定的银行足额领取养老金。 办理费用:不收费 监督投诉:8082593、838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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